馬英九洩密案二審改判有罪囚4個月

在台北,馬英九前總統被控洩密案,去年一審獲判無罪。檢方上訴後,高等法院在二審改判馬英九有期徒刑4個月,可以罰款代替監禁,並有權上訴。 案件始於2013年,特偵組意外監聽到時任立法院長王金平、民進黨總召集人柯建銘涉嫌干擾正常執法或行政活動。時任檢察總長黃世銘向馬英九匯報,獲馬英九指示之後再作報告,並向當時的行政院長江宜樺等透露部分案情。 事件最後演變成馬英九及王金平的爭議,黃世銘前年因洩密被判刑1年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