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持槍劫銅鑼灣錶行 劫案主腦罪成判囚13年

【on.cc東網專訊】2019年12月銅鑼灣一間錶行遭劫匪扑爆櫥窗,12隻總值逾76萬元的名錶被劫去,其中兩名劫匪於早前承認搶劫罪,各被判囚8年。被指為劫案「主腦」的男子其後被捕,並承認處理贓物罪,但否認搶劫罪受審。陪審團最終以5比2裁定被告搶劫罪成,今(24日)在高院被判入獄13年。高院暫委法官郭啟安指,被告是案中策劃者,不但預先視察環境,更招攬他人參與,落手搶劫,判刑須反映罪責。

29歲被告李嘉文,否認搶劫罪受審。案件由高等法院暫委法官郭啟安,聯同由4男3女組成的陪審團主審。控方開案陳詞指,2019年12月22日傍晚6時許,有賊人打破銅鑼灣廣場一間錶行的櫥窗,劫去12隻二手名錶,總值逾76萬元。過程中,有劫匪曾用槍指嚇錶行保安。其中兩名劫匪李富超及李健良,在2020年1月被捕。兩人及後均認罪,被判監禁8年。兩人將會出庭指證李嘉文。

控方指,被告是劫案主腦,根據李富超指,被告於事前叫他由內地來港「工作」。之後,被告把搶劫目標告知他,並叫他買錘仔。劫案後,他將手錶交予被告,獲發5,000元報酬。

案件編號:HCCC 7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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