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立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須報人大常委會備案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表示,根據《香港基本法》規定,香港特區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須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全國人大常委會收到報送備案後,將由有關工作機構依照法定職責和程式進行審查,適時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備案審查工作情況。 法工委負責人表示,香港特區立法會審議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是香港特區落實維護國家安全憲制責任的重大舉措,是全面履行維護國家安全法定義務的切實成果,值得充分肯定。 負責人又說,香港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是國家安全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依法制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進一步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為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提供有力法制保障;有利於全面準確、堅定不移貫徹「一國兩制」方針,有利於依法維護香港居民和其他人的合法權利和自由,有利於保持香港特區長期繁榮穩定。 負責人指出,注意到立法過程經過香港社會廣泛深入的公眾諮詢和立法會認真全面的審議,條例草案經過修改完善後獲得立法會全票支持通過,具有廣泛社會基礎,相信香港特區行政、立法及司法機關將遵循和貫徹法治原則,認真做好條例實施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