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官信納警員作供 男子佔領期間襲警罪成本月底判刑

一名無業男子去年10月、佔領運動期間,沒有理會警方清場的勸告離開添馬公園,與及推開警員。36歲被告何敏聰,今日被裁定襲警罪成,押後至本月21日判刑,期間等候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裁判官判刑時指,雖然辯方呈上2段片段未能顯示被告曾推警員,又未能確認事發地點為添馬公園,但法庭確信警員當時正執行職務及相信其口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