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局:九華「留位費」行政失當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傳統名校九龍華仁書院上月發出通告,要求學生須在六月底預繳新學年堂費及冷氣費,以確認取錄插班生的名額,被指變相收取「留位費」。九華校友在社交網站透露,經教育局查證,認為校方做法「屬行政失當」,惟學生已繳付費用,退費手續繁複,沒有要求學校退費。教育局昨證實已提醒校方須按指引處理收費事宜。 根據《資助學校資助則例》,除非常任秘書長書面批准,否則堂費須按月平均攤分,一般在九至六月開課日後收取。法團校董會若有充分理由,可要求提早收取九月份堂費,但不能早於八月一日繳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