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指新商品條例打擊不良旅行社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關注內地旅客住宿安排出問題事件,她認為,新的商品說明條例能規管不良經營的旅行社,因違規牽涉到刑責。
黃鳳嫺指出,針對不良營商手法的商品說明條例即將實施,有助規管不良經營的旅行社,因日後若有訪港旅行團旅客未獲住宿安排,旅行社會被視作不當接受付款;導遊強迫旅客購物,會視為威嚇式銷售行為,一旦證實違法,最高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有關罰則較旅遊業議會的除牌及扣分制有效。
黃鳳嫺又建議當局增撥資源,在旺季加強抽查訪港旅行團的行程安排;旅遊事務署亦可考慮建立電子平台,查閱訪港旅行團的導遊、行程及酒店等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