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拉人 = 法官要釘人?


袁國強表示,不希望市民認為法庭處理案件時,有夾雜政治因素。律政司發表聲明,指司法獨立對香港至為重要,對法官作「辱罵性的攻擊,或會削弱司法獨立和公眾對司法制度的信心」。
袁國強表示,不希望市民認為法庭處理案件時,有夾雜政治因素。律政司發表聲明,指司法獨立對香港至為重要,對法官作「辱罵性的攻擊,或會削弱司法獨立和公眾對司法制度的信心」。


「愛港力」示威者喊口號「警察拉人,法官放人」,民建聯議員葛珮帆順手拈來,在立法會答問會重覆這八個字,毫無根據地批評法官放生反水貨示威人士。翌日,民建聯主席譚耀宗發揚光大,一箭雙雕,直斥法庭與檢控部門的不是,當面質問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律政司是否不夠人手以致犯錯例如錯誤罪名,「結果法庭放人,形成觀感『警察拉人,法庭放人』,責任在刑事檢控科」云云。總之,他們口中,千錯萬錯,一定不會是警察拉錯人。

 
暫委裁判官許肇强審理一宗市民涉嫌襲警案時有感而發﹕「新聞話噚日某政黨話『警察拉人,法官放人』,呢啲我哋要顧慮咩?每件案件都有獨特之處,法庭去裁定被告有無干犯罪行,只需要根據呈堂證供去決定。」
 
中央要「三權合作」,建制派助紂為虐,向法庭施壓,力圖摧殘香港司法獨立,不是始於今天。2008年習近平未坐正國家主席已開腔要求香港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合作。曾任律政司司長的梁愛詩亦狠批香港法官對國家主權缺乏認識。最可笑是去年6月國務院發表的《「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要求法官「愛國愛港」,視他們為「治港者」;大律師公會引述2008年袁國強身為公會主席時反駁習近平當年的聲明,認為《白皮書》的說法等於當年習近平的「三權合作」論一樣,有損司法獨立,但貴為現任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本人反不認賬,推說是「理解有出入」的問題。
 
「警察拉人,法官放人」之說,社會很大回響,事隔5日,記者有機會問袁國強,他初時還在說「我要聽實際葛議員當日的說法,她是複述社會上其他人士的說法或是怎樣……」,姿態軟弱。總算,同日晚上出聲明,呼籲「不要作出任何可能構成藐視法庭、其他刑事罪行或損害司法獨立的行為。有需要時,律政司會毫不猶豫採取適當行動。」但願這不是敷衍了事,下次有類似行為,司長要果斷行事。
 
警察拉人,當然不等於法官必須釘人,要視乎證據及法律原則。但反過來看,警察不拉人,即使犯罪證據如何充份,法庭都無法自行拉人或釘人。暗角打鑊,幾百萬電視、youtube觀眾看見,就快半年了,警察有拉人嗎?司法獨立,只是最後防線,小人當道,鼠輩橫行,法官再英明又如何?

余若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