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離世 遺下孤寡 捐贈器官救活3個家
「雖然丈夫離世我好難過,但可以令到另外3個家庭完整,佢好似用咗另一個方式生活落去」。器官捐贈者遺孀彭太說,10年前其53歲丈夫突發中風,送院後不治,面對丈夫無預兆下離去,彭太勇敢決定無私捐贈遺體器官,並成功救活3個家庭。本港現時等候器官移植的病人高達2,554名,惟今年首6個月卻僅有49宗器官捐贈移植,數字僅去年三分之一。醫院管理局腎臟配對捐贈計劃工作小組主席馮加信解釋,本港的器官捐贈文化尚未深入民心,且疫情下器官捐贈的推廣工作大減,或致今年捐贈數字減少,呼籲市民於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登記捐贈器官的意願。
丈夫的離世令彭太與8歲的兒子頓失家庭支柱,彭太表示,當時深受打擊,十分難過,其後有護士詢問是否同意捐贈丈夫器官,惟丈夫從未表達過意願,令她感掙扎,未料兒子卻對她說,「學校教過,器官捐贈可以幫到人」,而得到其他家人的支持下令彭太下定決心,同意捐贈丈夫器官,成功挽救3個家庭。
尊重死者 不影響外觀
本港現時有2,554人正等候器官移植,當中有2,392人正輪候腎臟。根據醫管局數據,本港2021年共有147宗器官捐贈用作移植,較2020年的133宗增逾一成。不過,截至今年6月卻僅有49宗,即只有去年三分之一,明顯今年器官捐贈趨勢有所減少。
瑪麗醫院成人深切治療部部門主管陳惠明表示,暫未有數據分析疫情對器官捐贈有多少影響,惟他坦言,第5波疫情高峰期公立醫院暫停不少非緊急服務,期間深切治療部壓力亦大增,「少咗非新冠病人入院,唔敢講一定無影響」,但對於明顯腦死亡患者的器官捐贈程序則「肯定無影響」。他解釋,腦死亡患者為潛在器官捐贈者,醫學上腦死亡是人類死亡判定的準則,由於腦死亡後人體易見併發症,死後最多一兩天便要決定是否捐器官,尤其心臟和肝臟。
醫管局器官捐贈聯絡主任龐美蘭透露,符合器官捐贈要求的病人家屬,「10個有4、5個肯捐」,而拒絕的主要原因是死者未曾透露自己意願,家人面對死亡已十分傷感,此時要他們做決定便大感掙扎,有時亦會有家人因意見分歧而作罷,亦有因不捨死者、不願破壞死者儀容等原因而拒絕。
她強調,院方會尊重捐贈者,於術後為捐贈者妥善縫合切口,以期不影響遺體外觀;團隊呼籲市民盡快登記捐贈器官,並向親友分享意願,即使離去亦可幫助其他生命,遺愛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