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是否專用膠袋 亂丟垃圾罰款3000元

當局稱不論使用專用膠袋與否,亂棄垃圾均罰款3,000元。
當局稱不論使用專用膠袋與否,亂棄垃圾均罰款3,000元。

【本報訊】原定年底實施的垃圾徵費,一拖再拖,延至明年4月1日才推行。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表示,減少廢物至關重要,需要推動回收;垃圾徵費實施後將於超級市場、便利店等不同零售點,以至可能在私人屋苑及公屋管理處,讓居民購買指定垃圾袋。

垃圾徵費 明年4‧1推行

謝展寰形容,垃圾徵費的準備工作相當複雜,物業管理界為政府推行垃圾徵費的重要夥伴,以改變市民習慣。當局正與物管界討論,或在私人屋苑或公共屋邨的管理處,販售指定垃圾袋,以便利居民使用。除了「綠在區區」網絡外,當局希望能夠於屋邨、屋苑之內設立回收點,令他們容易將廢物分類,相信之後減廢會變得容易。他強調,政府推行垃圾徵費並非因為「荷包」乾涸,而是全世界經驗看到,「一話收錢啲人就會斤斤計較」,從而節省垃圾收費的開支。

而立法會通過了提高亂拋垃圾定額罰款至3,000元,有議員關注亂拋垃圾的定額罰款,高於無用指定垃圾袋棄置垃圾的定額罰款1,500元,會否出現不便執法的情況。謝展寰回應時稱,執法界線清晰,若市民胡亂在街頭棄置廢物,不論有否用指定膠袋,均會被視為亂拋垃圾,罰款3,000元。

垃圾徵費延至明年4月1日才推行。
垃圾徵費延至明年4月1日才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