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啟明:簽「墨落無悔」聲明是為求同存異 沒有想過否決財政預算案

【Now新聞台】民主派初選案被告何啟明作供 ,指簽「墨落無悔」聲明是為求同存異,沒有想過否決財政預算案。

被告何啟明首次作供,庭上展出民協2020年有關籌備當年立法會選舉的會議紀錄。

法官陳慶偉問到,是否民協有無參加初選,都會參選2020年立法會選舉,墨落無悔聲明書對民協沒有約束力?

何啟明指,民協一早已決定參選,當時未有初選協調。自己支持墨落無悔兩點聲明,參加初選就會「願賭服輸」,落選就不會參選立法會選舉。陳慶偉追問是否他都支持「三投三不投」?他就否認。

之後再展示何啟明2020年6月Facebook發布簽署墨落無悔聲明。辯方問到何啟明聲明中提及「綱領已達致抗爭陣營光譜的最大公因數」,當中「最大公因數」是甚麼意思?何啟明指是「求同存異」,認為「同」的地方是會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一系列權力,「異」是有選擇空間。

法官陳慶偉追問,即是會運用權力否決不支持的議案,但不支持預算案,都不會否決?何啟明指當刻沒有想過否決財政預算案。

法官陳仲衡問到,簽署聲明是否想爭取選民支持,讓他人感覺立場「黃」一些?何啟明否認,認為聲明是希望求同存異,他們都可以參與,不介意一兩個字的不同,就不參與。

法官陳仲衡再問到何啟明是否可選擇不簽墨落無悔聲明?他指有選擇空間,但不簽一定被人問及指責要花時間精神回應。簽署後可以節省時間,集中精力宣傳自己及民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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