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羅斯禁止當地石油出口商遵守西方施加價格上限

俄羅斯政府禁止當地石油出口商及海關機構,遵守西方對俄羅斯原油施加的價格上限,以執行總統普京去年底頒布的法令,亦即由下月起禁止向對俄實施價格上限的國家,供應原油及石油產品,禁令為期5個月。 俄羅斯的新法案禁止企業及個人,在合約上加入石油價格上限機制,並必須向海關官員及能源部,報告任何施加石油價格上限的意圖。如果海關機構發現存在這種機制,必須阻止貨物離開俄羅斯。 法案亦要求能源部在財政部的批准下,在3月1日前制定監測俄羅斯石油出口價格的辦法。 七國集團(G7)、歐盟及澳洲上月5日達成協議,禁止使用西方的海上保險、金融及經紀服務,為價格超過每桶60美元的俄羅斯海運石油提供服務,作為制裁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