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從業員虛報兩份保單申請企圖欺詐 被判囚2個月緩刑1年
一名29歲前保險從業員虛報兩份保單申請,企圖令富通保險有限公司向他支付佣金,被廉署起訴。被告早前承認企圖欺詐罪,東區裁判法院暫委裁判官李善彤今日判被告監禁2個月,緩刑1年。 裁判官指,案件涉及違反誠信,社會服務令刑罰不足以反映案件嚴重性。被告柳浩賢認罪,背景良好,被捕前可能沒得到實際利益,事後有向公司交還部分薪金。辯方求情指出,被告母親患肺癌,父親需請無薪假照顧妻子。 案情指,被告在2021年12月17日以電子方式向富通提交兩份分別為危疾及醫療保險的申請和相關證明文件,看來是由一名姓趙的女子,以保單持有人身份簽署,並附有她的舊香港身份證副本。富通翌年2月18日因沒收到保費,以及該保單持有人的資料不足而取消兩份申請,公司亦沒有向被告發放任何佣金。如果該些申請成功,被告可獲近72000元佣金。 至於該名姓趙女士,是自2004年起透過富通另一名代理購買另外3份保單,她在2022年1月27日無法登入電子系統查看保單資料,帳戶紀錄中的電郵地址及手機號碼亦錯誤。她其後獲富通告知,被告較早前提交兩份保險申請中的資料,已覆蓋她的原有資料,女事主指不認識被告,先後向富通和保險業監管局投訴。 被告曾向富通指,與女事主以電話討論申請內容,卻無法說出對方電話號碼。被告亦向保監局聲稱,曾委託一名中間人為女事主處理申請,但中間人的手機號碼是以預付SIM卡登記、服務已於2022年4月26日終止。被告被捕後,在2023年7月28日的廉署警誡會見時保持緘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