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被盜用遭追還款 苦主斥銀行卸責 議員促金管局訂指引

【on.cc東網專訊】本港詐騙案大增,現時平均每日有高達77宗詐騙案,有議員指收到多宗市民投訴,稱信用卡被盜用後,發卡銀行以持卡人「嚴重疏忽」為由拒絕免除費用,涉及費用由9萬至150萬港元不等,苦主指銀行無限擴張嚴重疏忽的定義,以「魔鬼在細節」的條款「推卸責任」、「大石砸死蟹」去逼小市民,又指銀行本身存在安全漏洞,而銀行以強硬手法讓卡主妥協,在溝通中承受極大精神壓力。

苦主張女士表示,自己的渣打及滙豐銀行信用卡每張被盜用30多萬港元,總共被盜用60多萬港元,而在發現信用卡被盜用後已立即報警處理,事後渣打銀行表示相關費用可免除,惟滙豐則指張女士存在「嚴重疏忽」而需償還簽帳費用。張稱已與滙豐「糾纏」7個月,但對方一直不承認有安全漏洞,如被盜用的簽帳不符合其消費習慣,卻未有任何認證,只將責任推卸給苦主,她強調不能接受嚴重疏忽的指控。

張女士指滙豐一直指費用可作免息分期還款,但她稱條款不能接受,針對金管局的作用,她直指「唔係太幫到」,而實體卡一簽帳,「成件事返唔到轉頭」,金融機構也沒有權力和能力去令銀行作出更多回覆。

李先生有3張信用卡被盜用,涉及款項約150萬港元,其中兩張信用卡的所屬銀行均可免除費用,惟滙豐則仍以「嚴重疏忽」為由要求李承擔被盜用的簽帳,可見不同銀行有不同操作,並沒有統一的標準。他指滙豐銀行在香港是數一數二的銀行,但信用卡突然在半小時內有幾個大額簽帳,滙豐卻沒有訊息驗證,斥銀行以「魔鬼在細節」的條款「推卸責任」、「大石砸死蟹」去逼小市民。

另一苦主陳先生收到熟悉號碼的短訊,因誤入釣魚網站被賊人盜用信用卡資料。賊人成功進行7宗交易,但只有第7次交易才收到銀行短訊通知。他已即時通知滙豐銀行信用卡被盜用,但滙豐仍然要求他償還有關款項。他質疑銀行為何對完全不符合其消費習慣的交易可以毫無警覺性,卻事後怪責客戶嚴重疏忽,銀行全程置身事外。

議員梁熙指上述盜用案中的犯罪集團部分被破獲,但銀行仍以事主疏忽為由不予豁免費用,指現時銀行對於持卡人「嚴重疏忽」有絕對解釋權,往往以此理由要求事主償還未經授權交易的金額;而且每間銀行的處理方法亦有區別。他促請金管局發出指引,就「嚴重疏忽」定義發出更具體指引,金管局也要發放準則規定甚麼金額的消費應該有甚麼程度的保障和保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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