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人兼咬甩前區議員耳朵囚14年半 陳真上訴半年內頒書面裁決

【on.cc東網專訊】無業男子陳真涉嫌2019年於太古城中心外持刀傷人、並咬甩前區議員趙家賢耳朵。他早前被裁定項3蓄意嚴重傷人及1項普通襲擊罪成,並於前年4月被判監14年半。陳認為刑期過重並獲上訴庭發出許可進行上訴。上訴庭今(22日)經開庭後,決定押後於6個月內頒發書面裁決。上訴方認為判刑過重,陳亦賠償了約500萬港元,可減刑至監禁10年,律政司一方則認為判刑非過重。

控罪指53歲上訴人陳真於2019年11月3日在太古城中心外,有意圖使男子溫浩倫、溫的妻子梁碧琪及前區議員趙家賢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他們。控罪又指陳於同日同地襲擊梁碧琪的堂姐梁瑩瑩。上訴一方指就針對襲擊溫及趙的控罪以監禁7年作量刑起點屬過高,應可考慮以監禁5年至5年半作量刑起點。上訴方又指就部份刑期不應分期執行,不過上訴庭法官即反駁指判刑應要考慮個別事主傷勢,特別是其中2人傷勢較嚴重。上訴方指如考慮整體量刑,判監10年應已足夠。不過法官則指判刑需要考慮當時背景,當時社會嚴重失序,陳的行為會增加事件的嚴重性,他人亦會被其刺激到而加入,從而令各類風險大到不得了。

上訴方又指,陳現時共賠償眾事主合共500萬港元,反映其悔意,應再給予減刑。律政司一方則反駁指除賠償趙的190萬港元,其餘賠償均是判刑4個月後作出,不足以反映陳的悔意;案情指,當日下午太古城商場內有公眾活動,傍晚陳在商場外一出口叫「光復台灣」,溫氏夫婦等3名事主與陳爭執,陳從背包拿出生果刀刺向溫浩倫腹部,再刺向溫妻背部。溫上前欲阻止陳,但又被其刺中背部。陳其後轉用手襲擊梁瑩瑩頭部及扯她頭髮。趙家賢等人得悉事件後趕赴現場欲調停並詢問陳為何打人。陳卻稱是「打狗」,更以腳踩着梁瑩瑩頭部。趙要求保安將陳推向玻璃幕牆。陳掙脫並咬趙左耳至部分脫落,其後欲再咬向趙右耳但遭人拉開。最終陳因嚴重傷人罪被捕。

案件編號:CACC 60/2022

【更多即時新聞詳情請上東網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