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城者」7成員認顛覆罪 押後10.8續聽求情

【on.cc東網專訊】組織「光城者」7名年齡介乎15至25歲的成員,被指擺街站宣揚顛覆國家思想,包括以武裝起義推翻中國政府,因而被控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7人全部認罪,區院法官郭偉健今天(16日)繼續聽取求情陳詞。其中1人因而檢疫而缺席,其他被告代表大律師均游說法庭可以判處非監禁式刑罰。案件現押後至10月8日再訊,屆時會處理缺席被告的求情陳詞,亦不排除會在當日判刑。

本案7名被告依次為17歲姓阮男生、21歲男倉務員蔡永傑、16歲姓尹女生、17歲姓梁女生、26歲男售貨員陳右津、17歲姓蔣周男生及19歲女生郭文希。首3名被告已於上周五(9日)完成求情,餘下4人原定於今日陳詞。但陳右津代表大律師指,因有在囚人士確診,陳須接受醫學觀察而未能出席今日聆訊,須押後求情,但他仍先提交有關求情文件,包括《中國人民共和國刑法》讓法庭先審閱,認為法庭判刑時或可考慮。法官容許押後,但要求若對中國刑法有陳詞,須在下次聆訊前先呈交書面陳詞。

至於其餘3名被告,姓梁女生的代表大律師求情稱,被告是受社會氣氛影響犯案,她並非扮演組織角色,形容她僅在街站「行行企企」,冀法庭考慮更生多於懲罰。大律師又為被告申請保釋,但被法官拒絕。姓蔣周男生代表大律師則稱,被告犯案是因年少無知,他已感到後悔。最後,郭文希代表大律師指,案發時國安法僅實施約半年,本案大部分被告年紀非常輕,當時或未意識到行為的嚴重性。法官聽罷陳詞後,決定先為姓蔣周被告先索取教導所、勞教中心及更生中心報告。

案件編號:DCCC 98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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