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榮米線涉違契 署方要求星期二限期前糾正否則將釘契

<匯港通訊> 位於觀塘駱駝漆大廈第三座的「光榮米線」被地政總署指違契,要在限期內停止違契用途。地政總署表示,早前收到投訴及實地視察後,發現有關單位作食肆用途,違反相關地契用途。處方於本月1日向單位業權人發出警告信,要求業權人明日限期前糾正違契用途。若警告期屆滿後仍未獲糾正,處方會把警告信送交土地註冊處註冊、即俗稱「釘契」。

署方又稱,因應投訴,上月巡查駱駝漆大廈的懷疑違反契約單位,並向4個單位的業主發出警告信,要求在指定時限內糾正違契事宜。

地政總署稱,大部分工廈的地契訂明,地段只准作「工業及/或倉庫」用途。如果把工廈改作例如零售用途等其他用途,除非業主已向地政總署申請並獲批豁免或更改相關的用途條款,以及在適用情況下事先取得所需的規劃許可,否則便可能違反地契條款。

署方稱,現行做法是按「風險為本」原則執管,因應接獲投訴的數量及其他工作訂定工作優次,率先處理涉及較嚴重並危害公眾安全的違契個案。又說當向業主發出違契警告信,而業主未有在指定期限內糾正,就會送交土地註册處註册在案,物業買家會知悉地段被「釘契」,物業交易通常會受影響。

就署方過去3年處理工廈的行動,證實違契及於年內發出警告信的個案數目持續增加,由2020年的261宗增至去年的519宗;至於證實違契及於年內把警告信送交土地註冊處註冊的個案數目,亦由99宗增至205宗。(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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