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商人肖建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罪判13年有期徒刑

內地商人肖建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罪判13年有期徒刑

內地商人肖建華被控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違法運用資金、單位行賄罪一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罰款650萬元人民幣。

而他旗下的明天控股數罪並罰,判罰款550.3億元人民幣。

法院認為,明天控股、肖建華的犯罪行為嚴重破壞金融管理秩序,嚴重危害國家金融安全,嚴重侵害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廉潔性,應依法嚴懲。明天控股、肖建華具有自首、認罪認罰、配合追贓挽損等情節,肖建華還具有立功表現,依法可以從寬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