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男子向入境處作虛假申述申請延期逗留 判囚10周

一名內地男子向入境處作虛假申述以申請延期逗留,判監10星期。(港台圖片)

一名內地男子向入境處作虛假申述以申請延期逗留,日前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監10星期。

44歲被告早前以旅客身份抵港,期間以需要留港探望妻子為理由,向入境處申請延期逗留。入境處及後發現被告申請延期逗留時,其妻子已經不在香港,於是展開調查。

被告在警誡下承認遞交延期申請時,在明知妻子不在香港的情況下,仍向入境處職員報稱要留港探望妻子。他及後被落案起訴,被告認罪,被判囚10星期。

入境處表示,任何人士向入境處人員作出虛假申述,定罪後最高可被判罰款15萬元及入獄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