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拉麵店7名前僱員 承認串謀盜竊縱容挪用公司款項候判

【on.cc東網專訊】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2間日式拉麵店11名前僱員,控告他們涉嫌串謀偷竊收銀機內的現金收益,並行賄受賄以縱容有關挪用款項勾當。其中7名管理人員及廚師今日(7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串謀盜竊及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等共12項控罪,涉及被盜款項共約19萬港元。法官李俊文最終將案件押後至12月8日判刑,以等候餘下4名不認罪的被告之案件審結,各被告均獲准以現金保釋。

7名認罪的被告均為佳偉餐飲有限公司(下稱佳偉餐飲)的前僱員,即陳家泰(42歲,助理營運經理)、吳偉濤(28歲,店長)、林廷峯(28歲,部長)、林穎思(26歲,部長)、余凱麟(25歲,高級廚師)、余世鳴(25歲,高級廚師),以及呂健誠(22歲,廚師)。7人承認共12項罪名,即3項串謀盜竊罪、7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及2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

佳偉餐飲案發時以「廣島霸嗎拉麵」及「風雲丸」兩個品牌,在本港經營多間日式拉麵店。根據佳偉餐飲的政策,員工須將顧客的點餐輸入一個電腦系統,並且不得向廚房員工口頭「落單」。案情指各被告參與勾當挪用公司款項,涉及不當處理現金券及顧客點餐,並行賄受賄以縱容他們從「廣島霸嗎拉麵」將軍澳分店及「風雲丸」尖沙咀分店,盜竊現金收益共約19萬港元。就「廣島霸嗎拉麵」將軍澳分店,吳偉濤、林廷峯、余凱麟、余世鳴及呂健誠於2017年8月至2018年11月期間,一同串謀偷竊收銀機內的現金收益共逾15萬港元。林廷峯又向佳偉餐飲一名時任總廚提供賄款共6000港元,以縱容有關盜竊勾當,並向呂健誠提供賄款共9000港元,以要求對方按其所接的口頭食物「落單」照辦。

就「風雲丸」尖沙咀分店,吳偉濤及林穎思於2018年8月至11月期間,一同串謀偷竊收銀機內的現金收益共逾3.4萬港元。涉案期間,陳家泰亦從吳偉濤處接受賄款共4000港元,以縱容有關盜竊勾當;案件另涉有4名佳偉餐飲前僱員因涉及有關勾當同被廉署起訴,他們分別為總廚王盛達、廚師文嘉昇、侍應劉瑞蓮及兼職侍應馬君彤。4人否認3項串謀盜竊罪名,案件則訂於9月26日開審。

案件編號:DCCC 18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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