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子涉嫌製造及管有炸藥提堂 保釋申請被拒案件押後至明年

兩名男子涉嫌製造及管有炸藥被捕,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控方指,涉案的化學品有約30公斤,需時化驗。主任裁判官將案押後至明年2月20日再訊,兩人保釋申請被拒。 兩名被告分別是報稱無業的33歲何志𤤾以及報稱電器技工的34歲伍子傑。其中何志𤤾被控於在鴨脷洲邨的單位內,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有關物品包括鹼性石灰粉、尿素粉、無水硫酸鈉、甘油、液態硝酸銨及酒精等。 另一名被告伍子傑被控於在柴灣道漁灣邨的單位內,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包括乙醇、酒精、甘油、甲醇、雙氧水、以及燃燒罐等。 警方交代案情時表示,相信兩人曾嘗試做燃燒及爆破實驗,在他們住所內亦搜獲政治宣傳單張,兩人亦有參與反政府的社交群組。案件反映有滋事分子死心不息,企圖擾亂香港,重申會繼續採取果斷的執法行動,打擊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