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由粵以外及深圳入境 今起須3天內2次核酸檢測

【on.cc東網專訊】由於澳門的周邊地區新冠疫情反覆,多個省市均出現病例,而與澳門往來頻繁的中山、珠海等地亦相繼出現個案,澳門行政公職局應衛生局的要求,今日(9日)向各公共部門發出指引,由即日起至10月31日,所有公務人員應嚴格遵照執行4項措施,包括若自廣東省以外地區及深圳市返澳,公務員須自返澳起計,3天內進行2次核酸檢測,但兩次核檢之間須相隔至少24小時,當中居住在珠海或中山市坦洲鎮、三鄉鎮者在當地進行的核檢亦視為符合要求。

另外,若公務員現時自上述地區回澳超過兩天而從未核檢者,須進行一次核檢,但若回澳已超過7天者則無須進行。若公務人員回澳後其本人或同住者出現發燒、乾咳、乏力、咽喉痛、嗅(味)覺減退等症狀,須立即就診並向醫生說明有關旅居史。最後,若是到上述地區公幹的公務人員,其所屬部門可聯絡衛生局以便免費進行回澳後的核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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