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案續審 鄒幸彤稱無法回答當日在維園市民為何在場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及另一名被告何桂藍,涉及去年的「六四集會案」,案件在區域法院續審。3人否認煽惑他人明知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共4項罪名。 鄒幸彤繼續作供。控方在庭上播出多條當日的直播片段,指時任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形容「大家」已坐滿5個多足球場,顯示支聯會舉辦未獲授權的集會。鄒幸彤認為「大家」只屬普遍的字眼,「大家」亦可稱呼參與網上集會的人。她強調支聯會的呼籲並不限地點,強調當日在維園無法舉行實體集會,舉例指若因為支聯會的呼籲而令銅鑼灣站滿燃點燭光的人,並不代表支聯會在銅鑼灣組織集會,屬兩件事。 控方又表示,李卓人曾提及「在場的朋友」,顯示他當時正在維園舉行集會。鄒幸彤不同意,認為相關指眼屬慣性的說話,李卓人當時是正主持網上集會,不可能要求對方每句說話都講「全世界的朋友」,但同意他說話的對象包括身處維園的市民,不過不止相關市民,亦包括參與網上集會的人士。 控方引述李卓人在網上集會完結後的講話,表示對方提到燭光遍布維園,又要求在場人士將「明年維園見」的訊息傳予較後的群眾,認為若只是朋友及會員參與的集會,不需傳達訊息。鄒幸彤認為集會及「遍地開花」屬不同概念,支聯會只是想將悼念六四的訊息越傳越廣,所以她不同意支聯會有舉辦未經授權的集會。她又說,無法回答當日在維園的市民為何在場,但不同意與其他手持港獨旗幟的人參與同一集會,當晚很多人在維園,形容是百花齊放,沒有大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