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幼稚園教師承認行賄校長以圖獲發就業證明 下月判刑

廉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幼稚園前教師,控告她行賄該幼稚園校長,以圖獲發虛假就業證明以申請海外旅遊簽證。被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11月14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獲准保釋候判。 27歲被告曾獲東涌一間幼稚園Sunshine House聘用為教師,去年6月初已離職。案情透露,被告於今年2月22日至24日期間,向該幼稚園校長發出多個電話短訊,表示會向對方提供一筆沒有指明金額的賄款,圖獲該幼稚園向她發出虛假聘用信。校長拒絕被告的要求,校方其後向廉署舉報事件。廉署調查發現,被告案發時無業,因申請簽證到海外旅遊被拒,於是聯絡該校長,圖以行賄方式獲取就業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