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員買外圍原判社服令 屢遲到兼收警告信 改判囚10日獲緩刑

【on.cc東網專訊】前警員因向外圍賭博經營者非法投注足球賽事及百家樂共逾32萬港元,去年6月承認向收受賭注者投注罪,獲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不過,被告之後曾經遲到及收到警告信等,被指違反社服令。案件今(7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聽罷陳詞後,相信被告不會好好完成餘下時數,因應案情,認為不適宜判罰款,決定取消社服令刑罰,改判被告入獄10日,緩刑12個月。

現年29歲被告蘇靖峰,事發時是警員。據辯方透露,他毅進畢業,現職廚師,月入約1.5萬港元。被告已婚,育有2名分別6歲及1歲的女兒,現時妻子再懷孕,沒有工作,被告是家中經濟支柱。被告親自撰寫求情信,稱深感後悔。辯方則求情指,被告只餘下27小時社服令尚未完成,若重新判刑,則這些時數一筆勾銷,前功盡廢,希望法庭可以判罰款,另下令讓被告服完餘下時數。但裁判官最終拒絕辯方要求。

被告去年承認一項向收受賭注者投注罪,違反《賭博條例》第8條。同意案情指,被告於21年8月13日至10月27日期間,多次向一名收受賭注者投注足球賽事及百家樂,並先後將逾200筆共逾32萬港元款項轉帳到對方指定的銀行戶口。廉署接獲轉介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徵詢律政司法律意見後,落案起訴被告。

案件編號:STCC282/2022

【更多即時新聞詳情請上東網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