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長申司法覆核 求撤紀律聆訊即發退休金長俸 官押後裁決

【on.cc東網專訊】一名前警長3年前被控欺詐學警共25萬港元,結果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不成立。他之後申請退休。針對他的紀律聆訊在他退休前休假期間進行,而聆訊結果令他無法全數取得其退休金。前警長去年9月入稟高院提出司法覆核,稱他對紀律聆訊不知情,要求法庭裁定程序不當,並要求警務處即時發放退休金。是次申請今(9日)在高院處理。警務處代表指當局已通知申請人有關紀律程序,批評前警長說法建基於誤導性事實。法官聽罷陳詞後,決定押後裁決。

是次司法覆核申請人是歐智威,建議答辯人是警務處處長。翻查報道,申請人被指在2012年12月至翌年6月期間,於警察學院擔任一班由30名學警組成班別的副班主任時,涉嫌多次威嚇學警,榨取學警共25萬港元。他否認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4罪受審,最終被裁定4罪均不成立。

在今次覆核中,申請人要求法庭頒令,警務處履行已批准退休的承諾,立即發放申請人的退休金及每月長俸。另外,申請人亦要求法庭頒下移審令,要求裁定警務處針對申請人的紀律聆訊程序不當,裁定紀律聆訊無效。申請人沒律師代表,今日自行在庭上作補充陳詞期間,批評答辯人強詞奪理、匪而所思。法官提醒,若涉事實爭拗,司法覆核或不是合適的處理方法。答辯人回應時則指,申請人是知道紀律聆訊正進行,但申請人選擇不出席,放棄辯護權利,而且他可以就紀律聆訊結果上訴,而非透過司法覆核程序處理,認為是次覆核沒有合理爭辯之處,法庭應該拒絕批出許可申請。

案件編號:HCAL 923/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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