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界促最低工資納入生活工資因素 政府:暫無計劃

【on.cc東網專訊】香港最低工資「兩年一檢」,最低工資委員會就今年的檢討也正進行第二階段公眾諮詢。有議員今(21日)質詢政府會否以「生活工資」作為其中一個考量最低工資因素、亦有議員直指最低工資一年一檢「必不可少」,不然失去政策原意,為「自殺式」失去功能;而有團體反映貧富收入差距疫後進一步由30幾倍拉闊到40多倍,議員由此質問政府是否會將生活工資排除考慮範圍之外。

具有勞工界背景的議員黃國提出口頭質詢,指基層家庭和打工仔的收入長期偏低,在2002至2021年,按10等分組別劃分的家庭住户每月收入中位數和從事經濟活動的家庭住户每月收入中位數,最低40%家庭和最低20%打工仔的收入增幅均跑輸通脹,質問政府有何方法讓他們有更大的獲得感及幸福感,及會否考慮將生活工資作為釐定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

勞福局局長孫玉菡回覆指2019年4月起推行優化採購制度的措施已見成效,非技術員工的時薪中位數3年半增幅達49.9%,非技術工人時薪中位數為55港元,而最低工資檢討也正進行第二階段公眾諮詢,將不遲於今年10月底向政府提交報告。

黃國、陸頌雄及郭偉強均要求將生活工資納入最低工資考量因素,惟孫回覆指釐定最低工資需要根據條例要求,如平衡經濟發展、競爭力及防止工資過低,郭認為政府部門也正「確立目前(最低工資)成效無助為市民增加幸福感和獲得感」,但孫強調政府沒有計劃改變最低工資政策目標或者另訂生活工資。

飲食界議員張宇人則持相反意見,指生活工資定義「好闊」,反問「尊嚴生活係咪包括每年放假都計算在內」,又指自己在填寫最低工資的公眾諮詢問卷時,同意「咩都唔好改,繼續兩年一檢」,但未有留意生活工資的部分放在後面,呼籲工商界若對生活工資有意見要「快快脆脆」做諮詢,他又指自己雖然與勞福局前局長張建宗「冇咩啱傾」,但張曾公開表達最低工資不能用生活工資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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