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首發黃色工作暑熱警告 有工人稱無收公司通知
【Now新聞台】勞工處下午一時五十分首次發出黃色工作暑熱警告,維持兩個小時後取消。警告生效期間,有戶外工作工人沒收到公司通知要休息。
端午節都未到,已經熱辣辣,在街上行路都汗流滿面,何況要戶外工作的他們。
天文台網頁顯示,下午錄得31.4度,打破今年最高氣溫紀錄。上水更一度錄得35.1度、大埔亦錄得34.1度。
勞工處下午1時50分發出黃色工作暑熱警告,指部分工作環境的熱壓力頗高,僱主及僱員應採取適當措施,預防在酷熱天氣下或高溫環境中工作而引致中暑。
黃色工作暑熱警告生效時,搬運及釘板工人等重度勞動人士每工作30分鐘,應休息30分鐘;而紮鐵及棚架工人等極重度勞動人士,每工作15分鐘應休息45分鐘。
勞工處早前指有關指引只屬建議性質,當局會加強巡查,向不遵從的僱主發出勸喻、警告或檢控。
有工人就說公司沒有提醒他們休息。
韋先生:「暫時未收到這樣通知。(自己本身知否有這個指數?)沒有,如果有這樣(休息)的話,當然好,可以休息一下,又工作一下。」
謝先生:「我們工作到差不多鐘數就自己休息一下,就是這樣。(老闆沒有指示休息?)有的,有說太熱的話工作一小時、一個多小時就休息、喝水。」
勞工處本周一起推行《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及工作暑熱警告。根據天文台暑熱指數工作暑熱警告分為黃色、紅色及黑色三級,如果暑熱指數達到34就會發出黑色警告,建議紮鐵工人、搬運工人等暫停戶外工作。至於介乎32至34就會發出紅色警告;而介乎30至32就會發出黃色警告。
勞工處提醒僱主可以準備足夠飲用水及有陰涼地方讓員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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