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福局:購置4個物業作社福設施 開支約1.5億元

政府在2019/20年度《財政預算案》中宣布,撥款200億元購置60個物業,以設立超過130項社福設施。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截至今年3月底,社署於基本工程儲備基金下就「購置處所以提供福利服務」項目的實際開支約1.5億元,涉及4個物業,分別位於深水埗區、中西區、東區和觀塘區,用於設立家長或親屬資源中心及自閉症人士支援中心,以及提供到校學前康復服務。 孫玉菡在立法會大會上說,購置處所的進度取決於市場上有否合適物業的供應,包括有關處所是否有合適的消防及無障礙通道設施、面積及位置是否符合運作需要、附近的土地用途是否與福利用途協調、放售價格等多項因素,因此政府認為不宜就購置處所項目訂立關鍵績效指標。 他又指,社署和產業署現階段正繼續物色和購置合適的物業,並已在2023/24年度預留約7.89億元進行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