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顧懲教所研改裝 改收免遣返聲請人

被入境處羈留人士目前會在大潭峽懲教所等院所羈留。
被入境處羈留人士目前會在大潭峽懲教所等院所羈留。

【本報訊】打擊及堵截假難民湧港作惡,除推行「預先通報旅客資料」系統外,還計劃把位於喜靈洲的勵顧懲教所改裝,轉為收容被入境處羈留人士,包括免遣返聲請人。港府明日在憲報刊登14套在《入境條例》、《入境事務隊條例》及《戒毒所條例》下,與被入境事務處羈留人士的羈留地點、越南難民中心及戒毒所相關的附屬法例,附屬法例將於下周三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勵顧懲教所將在立法程序完成後正式調配作羈留被入境處羈留人士。

現收容被定罪吸毒者

現時被入境處羈留人士會在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或大潭峽懲教所羈留,兩個羈留設施合共提供660個名額,確保對社會造成或相當可能造成較高威脅或安全風險的人士會被羈留。政府最近物色了勵顧懲教所作為《入境(羈留地點)令》下新增的羈留設施,由於勵顧懲教所現時為戒毒所,收容被定罪的吸毒者,故羅湖懲教所(除原本被指定為監獄用途外)將被指定為戒毒所,以收容勵顧懲教所原有的在囚人士。當重新調配勵顧懲教所後,被入境處羈留人士的整體名額將會增加約三分之一至900個。

政府藉機廢除《入境條例》下多項附屬法例及《入境事務隊(指定地方)令》中對已拆卸或停止運作的多個羈留中心或羈留地點的提述,以及廢除《入境條例》下與已拆卸的越南難民中心有關的4項過時附屬法例。該14套由保安局局長訂立的附屬法例,包括《戒毒所(指定)令》、《〈戒毒所(勵顧懲教所)令〉(廢除)令》、《2023年入境(羈留地點)(修訂)令》、《〈入境(越南難民中心)(指定)(綜合)令〉(廢除)令》、《2023年入境事務隊(指定地方)(修訂)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