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上虛報在港行蹤 隨時判囚

港康碼上周五開放申請。
港康碼上周五開放申請。

【本報訊】港康碼上周五(10日)開放申請,市民反應踴躍,數以十萬計的市民在兩日內註冊,希望通關後可以北上。由於申請及開通「港康碼」帳戶後,市民需透過「安心出行」3.0版本,上傳出行紀錄到「港康碼」系統,始可以從「港康碼」網站登入系統獲取「港康碼」,有法律界人士提醒市民切勿在前往內地時,虛報在港的行蹤,由於現時內地防疫規則嚴謹,隱瞞病情有機會被判監,目前公開的案件中最高判刑為18個月。

返抵亦有機會被控 最高監14年

現時內地的防疫規則嚴謹,若隱瞞病情並造成嚴重後果,可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或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判處監禁。有法律人士認為,市民若上載錯誤的安心出行紀錄到港康碼,瞞報行蹤,往內地後或會承受法律責任。亦有意見認為,如果市民誠實,盡公民責任,則不需要擔心。而若市民瞞報行蹤紀錄前往內地,回到香港後亦有機會被檢控。根據《盜竊罪條例》第十六(A)條,亦即欺詐罪中列明,市民只要有意圖進行瞞騙,無論用甚麼方法都有機會構成犯罪,最高可判處監禁14年。

「港康碼」系統採取實名登記,申請人需填寫個人資料如姓名、身份證明文件號碼和簽發日期、聯絡電話號碼、居住地址等,並上載在港住址證明供核實之用。而只有取得「港康碼」綠碼人士,才可進一步申請將「港康碼」轉為適用於廣東省的「粵康碼」,或適用於澳門的「澳康碼」,而且轉碼時必須上傳完成接種新冠疫苗的紀錄,換言之通關後市民到內地及澳門必須打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