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學生弒母案二審駁回上訴 維持死刑原判

在內地受到廣泛關注的「北大學生吳謝宇弒母案」,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駁回被告上訴,吳謝宇就故意殺人、詐騙、買賣身份證件罪,維持死刑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央視新聞報道,法院早上二審公開宣判,表示吳謝宇因錯誤認知產生殺母惡念,毫無認罪、悔罪之意,行為嚴重挑戰法律,違背倫理道德,踐踏人類社會正常情感,社會影響極其惡劣,罪行極其嚴重。綜合全案證據,被告作案時具有完全的辨認能力和控制能力,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 現年29歲的吳謝宇原本是北大經濟學院本科生,2015年7月在家中殺害母親,近4年後在重慶被抓獲。法院於前年一審時指,他悲觀厭世,曾產生自殺念頭,父親病故後,認為母親生活失去意義而作案。吳謝宇其後向親友隱瞞母親被殺,虛構母親陪自己出國交流學習,騙取親友140多萬元人民幣用於個人揮霍,並購買十多張身份證逃避偵查,最終因多宗控罪被判處死刑,他其後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福建高級法院去年曾裁定,由於「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審理案件,至今年3月才恢復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