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選抹黑對手假獨立 洪駿軒失區議員資格

洪駿軒成為今屆區議會選舉中,首名被裁定非妥為當選的參選人。
洪駿軒成為今屆區議會選舉中,首名被裁定非妥為當選的參選人。

在2019年區議會選舉中落敗的觀塘翠屏選區候選人鄭強峰,在選舉後入稟高等法院提出選舉呈請,指自己沒有隱瞞其建制派背景,但遭當選的民主黨洪駿軒抹黑他以「假獨立」的身份欺騙選民。鄭要求法庭宣布洪的當選無效,案件早前在高院審理後,法官昨日頒布書面判詞,裁定洪駿軒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並非妥為當選。因此,洪亦成為今屆區議會選舉中,首名被裁定非妥為當選的參選人。對於是次案件牽涉到「獨立」身份的問題,有學者指為免誤導選民,或捲入法律訴訟,區議會參選人須交代清楚其政治取向。

法官周家明於判詞指本案主要爭議,是呈請人鄭強峰指洪駿軒在拉票傳單上,寫上呈請人「報稱獨立」是誤導選民,並指呈請人一直有公開自己是「創建力量」及「公屋聯會」成員,從沒報稱獨立;洪駿軒一方則指「獨立」可有很多意思,並可解作呈請人聲稱不隸屬任何政黨或組織。

被告非妥為當選 需支付訟費

法官指選舉參選人聲稱「獨立」參選,並沒有任何法律定義,據現時大眾的理解,即是指參選人不隸屬任何政黨、訂明政治性團體或非政治性團體及組織等,且無接受該些政黨及團體的提名或支持。呈請人的確從沒公開聲稱自己獨立,因此洪駿軒的傳單確有發布涉及呈請人的誤導陳述,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故洪並非妥為當選,並要洪支付呈請人訟費。

鄭強峰回應時表示,判決是還他一個公道,市民可以根據法庭判決,了解到洪駿軒於傳單上向他作惡意抹黑。此宗案件是2019年區議會首宗選舉呈請案件,對於仍有多名落敗的建制派人士提出選舉呈請,鄭強峰對有關案件有信心,相信法庭將視乎每宗案件進行公平審訊,作出公正的判決。洪駿軒則於聲明中指,對於判決感到十分失望,正與律師團隊商討判決書的法律觀點,再考慮是否作出上訴。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回覆指現時疫情反覆,亦未能確定疫情何時結束,而受到禁聚令限制,候選人亦不可能進行有意義的拉票活動。為符合選舉公平、公開的要求,及防止疫情擴散,暫無計劃在短期內進行補選。

民政事務總署則回覆指,根據《區議會條例》,如民選議員議席出現空缺,民政事務總署署長須在知悉後的21天內,藉憲報公告宣布有關空缺。外界同時關注洪駿軒需否發還已發放的酬津,署方指會檢視有關個案,確保發放酬金、津貼和開支償還款額的安排符合規定。

學者:「獨立」或對選民造成誤導

此外,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認為,現時規定區議會參選人須填寫政治聯繫,若無所屬政黨的話則可填寫為「獨立」。但對於選民而言,或造成誤導成分,甚至會被法律挑戰,陳認為候選人應於政綱交代清楚自身的政治取向。此外,陳亦提到時移世易,擔心激進民主派人士會利用「獨立」的歧異字眼,向有關支持者暗示自己支持港獨,但向政府解釋時,則可訛稱自己只是無政黨的「獨立」人士,藉此蒙混過關、宣揚違法行為。



高院裁定鄭強峰的選舉呈請得直,因此前年的選舉結果無效。
高院裁定鄭強峰的選舉呈請得直,因此前年的選舉結果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