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黑組兩警涉越權查案 被告強行循法院職員通道離開 司法機構轉介警跟進

反黑組兩警涉越權查案 被告強行循法院職員通道離開 司法機構轉介警跟進

油尖旺區反黑組警署警長及警員,涉嫌在 2021 年訛稱駐守秀茂坪警署,並以有警徽的文件,以獲取一宗黑幫傷人案有關的閉路電視片段,被控「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

本周二(6 日)聆訊完結後,兩名被告警員在數名旁聽人士的協助下,強行循觀塘法院地面大堂的職員通道前往停車場,一名保安員曾勸喻及攔截,但不果。而旁聽人士其後於法院大樓外觀察情況,約 10 分鐘後離開。

司法機構周四回覆指,一名獲准使用職員通道的警務人員,與另外 3 名同行人士經該通道進入停車場,而該警務人員當時向保安員表示,該等人士為「伙記」,司法機構已將事件轉介警方跟進。警方則指,正與司法機構溝通及了解事件。

第二日審訊完結後

兩被告由人協助強行用職員通道

本案在觀塘裁判法院處理,由裁判官劉綺雲審理,周二(6 日)進行第二日審訊。當日休庭後,傍晚約 6 時,兩名被告從法院大樓 5 樓的第五庭,乘升降機至地面大堂。多名記者當時正在大堂保安處旁的職員通道入口,目擊兩人在數名旁聽人士的協助下,不理一名保安員的勸喻及攔截,強行循該通道往地面的法院停車場。

記者其後經法院正門,前往法院停車場,發現兩被告已不見蹤影。而有 5 名該案的旁聽人士,則於法院正門外觀察情況,約 10 分鐘後離開。

司法機構:一警獲授權用通道

已轉介警方跟進

《法庭線》於周二晚上分別向警務處和司法機構查詢,相關旁聽人士是否警員,當日未獲回覆。至周三續審時,該地面大堂的職員通道,增設 1 至 2 名保安員,而當日聆訊結束後,兩被告循正門離開。

司法機構周四(8 日)的晚上回覆指據了解,在上述事件中,一名獲准使用觀塘法院大樓內通往停車場的職員通道的警務人員,與另外 3 名同行人士經該通道進入停車場,又指該警務人員當時向保安員表示,「該等人士為『伙記』(一般理解為警務人員的俗稱)。 」

司法機構續指,「由於該通道只供在法院大樓內工作的人員或已另獲授權的人士本人使用,司法機構已將事件轉介警方跟進。 」

警務處則於周四晚上亦回覆指,「警方正與司法機構溝通及了解事件。 」

被告分別任職警署警長及警員

案件早前表證成立

本案主控官為外聘大律師陳永淦,辯方大律師分別為劉仲文及馮振華。庭上早前披露,涉案傷人案的傷者為三合會「和安樂」的前坐館「肥啟」;被告上司均供稱,從沒指示被告到案發地點調查案件。

裁判官劉綺雲周三(7 日)裁定兩被告罪表證成立。兩名被告不作供,亦不傳召任何辯方證人。案件押後至 8 月 23 日作結案陳詞,被告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兩警已被停職

被告沈志明(41 歲,警署警長)及楊卓麟(35 歲,警員),被控於 2021 年 11 月 18 日,在九龍灣身為公職人員,在執行公職的過程中 / 其公職有關的情況下,故意及蓄意作出可構成罪行的失當行為,即使用虛假身分及出示訛稱由警方簽發的信件,以獲取涉於同月 17 日凌晨,超越其職權範圍的一宗傷人案閉路電視錄像。

警方早前口頭回覆《法庭線》查詢指,兩警已被停職。

KTCC146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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