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多封求情信 稱已失部分工作 梁漢文醉駕認罪 押後判刑

【星島日報報道】梁漢文於今年初駕駛時失控撞向圍牆及欄杆,警方到場後為他進行酒精呼氣測試,驗出其體內酒精濃度超標。案件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梁漢文承認不小心駕駛及在呼氣中的酒精濃度超過訂明限度的情況下駕駛汽車兩項罪名,求情時指案發前他折返酒店取車,以便早上載父親到醫院覆診,出發前不認為自己醉酒。案件押後至4月6日判刑,待法庭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外出。 文:郭止晅、鍾舜英 圖:李樹勳 梁漢文被控於今年1月23日,在香港花園道與羅便臣道交界醉駕,呼氣中的酒精比例發現,100毫升呼氣中有80微克酒精,比法例要求的22微克酒精超出近4倍,以及在相同地點不小心駕駛。 俯身執手機出事 昨日,梁漢文由王正宇資深大律師代表,穿着一身黑色西裝由7位公司同事陪同到庭,他神情嚴肅,雙手交叉放在身前。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初犯,於今年1月22日晚上,他與太太在某五星級酒店飲用紅酒和威士忌後乘的士回家,太太入睡後,他於23日凌晨突然想起早上須駕車接送父親到醫院,為省麻煩,便自行乘的士回到酒店取車,當時他不認為自己醉酒。 梁漢文聲稱案發前手提電話跌在腳上,他俯身執拾電話時車輛失控撞向圍牆及欄杆。 承諾會作出賠償 王資深大律師同時向法庭上呈多封求情信。王資深大律師亦指出,梁漢文因案件已受到很大挫折,他失去部分工作機會如廣告,又稱他是負責任的人,在案發後已向公眾發放道歉聲明,且承諾會為被他撞毀的圍牆和欄杆作出賠償。 案情指,被告當時在花園道向南行,未有適當謹慎,駛到羅便臣道左綫,撞向花園台的圍牆及欄杆。 梁漢文於昨午5時20分辦完所有手續後離開東區裁判法院,傳媒問他是否通知了太太?他雙手合十表示已通知,並說:「之後要再回來,多謝大家關心!」然後便聯同律師上車離開。 案件編號︰東區刑事722——2018 ■梁漢文案件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他承認醉駕及不小心駕駛兩項罪名。 ■梁漢文昨日在公司同事及律師陪同下到庭應訊。 ■當日梁漢文駕駛平治房車沿花園道向南行,駛到羅便臣道左綫,撞向花園台的圍牆及欄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