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張劍虹羅偉光 涉違國安法今提堂

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
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

警方國安處前日出動逾500人搜查壹傳媒大樓,又拘捕5名集團高層,調查及執法行動火速開展。昨午警方公布,國安處將正式控告兩人,據了解,被告是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及《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控罪指兩人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9條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今早兩人將被帶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另一方面,警方國安處人員昨午亦到壹傳媒大樓派遞檢控書,前日被凍結資產的3間《蘋果日報》相關公司亦遭檢控違反國安法。至於該集團營運總裁(前財務總裁)周達權、《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及蘋果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昨晚10時後陸續獲保釋,離開被扣押的警署。

涉案3公司 國安處人員發檢控書

警方表示,昨日被正式落案檢控的兩名男子年齡分別為47歲和59歲。昨日下午約2時半,警方國安處人員抵達壹傳媒大樓,其中4人進入大樓內,一人拿着一份文件,相關人員向日前被凍結資產的3間公司派遞檢控書,控告其涉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9條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警方通告涉案人士及公司,須委派代表於今日早上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現場所見,國安處4名警員約下午2時41分離開。

據了解,被控違國安法的公司分別是《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AD Internet Limited(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該3間公司前日被保安局引用國安法實施凍結令,涉及共1,800萬元。根據國安法第31條「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處罰規定,公司、團體等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實施該法規定的犯罪的,可對該組織判處罰金,而公司、團體等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因犯該法規定的罪行受到刑事處罰的,應責令其暫停運作或者吊銷其執照或者營業許可證。

至於壹傳媒被捕的另外3名高層,昨日傍晚傳出可獲保釋的消息,晚上10時起,張志偉率先離開黃大仙警署,數分鐘後,陳沛敏亦獲保釋離開將軍澳警署,周達權的代表律師則在晚上10時15分抵達西區警署,未幾,周在其陪同下離開警署。據了解,3人保釋條件為每人20萬元現金保釋及扣留旅遊證件。陳沛敏離開警署時,指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透露太多,又指今早會到西九法院支持張劍虹及羅偉光。

傳警方要求蘋果移除疑違法文章

警方國安處前日對壹傳媒展開大規模搜捕行動,全日動員超過500人,並到壹傳媒大樓搜證逾5小時。警方指自2019年起,《蘋果日報》在報章及網上發表數十篇中英文報道,呼籲外國制裁香港或中央,稱有強烈證據顯示,有關文章是與外國或境外勢力串謀制裁計劃的重點,更形容壹傳媒大樓已成犯罪現場。消息指,警方已要求《蘋果日報》在限時內移除有關違法文章。

《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
《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
集團營運總裁(前財務總裁) 周達權:周達權乘的士離開。(袁以諾攝)
集團營運總裁(前財務總裁) 周達權:周達權乘的士離開。(袁以諾攝)
《蘋果日報》副社長 陳沛敏:陳沛敏准保後離開警署。(文健雄攝)
《蘋果日報》副社長 陳沛敏:陳沛敏准保後離開警署。(文健雄攝)
蘋果動新聞平台總監 張志偉:張志偉(左)步出黃大仙警署。(余宏基攝)
蘋果動新聞平台總監 張志偉:張志偉(左)步出黃大仙警署。(余宏基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