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劏房三屍命案 被告誤殺及縱火罪成 謀殺罪脫
【Now新聞台】一名男子2021年涉嫌在大埔一間劏房謀殺女友和她兩名女兒,陪審團5比2裁定他謀殺罪脫,誤殺及縱火罪成。
65歲被告姚委祥由囚車押送至高等法院應訊。案情指,被告喪妻後在麻雀局認識女死者溫菊芳,其後發展為情侶,被告涉嫌在21年7月12日在大埔鄉事會坊一個唐樓單位,用刀斬向三名死者後縱火,最終溫菊芳與兩名13歲及8歲女兒身中多刀死亡。
被告辯稱,為了女友而耗盡積蓄,經常被女友恥笑又老又窮,案發當日又被誣衊持刀,情緒失控下用刀斬向女友。
案件由法官張慧玲和四男三女陪審團審理,法官引導陪審團指,應先考慮被告是否有意圖殺人或引致嚴重傷害,之後考慮被告是否因被激怒殺人;若認為被告有意殺死其中一名死者,但未能肯定他是否有意殺死另一名死者,就需考慮當中是否牽涉轉移殺人意圖;又提醒陪審團毋須尋找被告殺人的動機。
陪審團退庭約4小時後,以5比2大比數裁定被告三項謀殺罪脫,三項交替誤殺罪成,另外一致裁定他一項有意圖而縱火罪成。
法官張慧玲感謝陪審團付出,案件押後至下周二求情,期間被告需繼續還柙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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