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清洗販毒黑錢約5300萬元 4名男女被海關拘捕
海關根據早前偵破的毒品案件作跟進調查,昨日偵破一宗涉及處理販罪得益的懷疑清洗黑錢案,涉款約5300萬元,4名男女被捕。 海關今年6月偵破一宗毒品案件,經資金流向分析,發現3名被捕人士的個人銀行帳戶在2021年至今年,有大量懷疑涉及犯罪得益的可疑交易。同時發現一名男子涉嫌收取這些懷疑犯罪得益,並在這期間處理大量不明來歷款項。 經調查後,海關昨日以洗黑錢罪名拘捕一名41歲男子,並再以洗黑錢罪名拘捕因有關販毒案件而被還押的3名被捕人士。
海關根據早前偵破的毒品案件作跟進調查,昨日偵破一宗涉及處理販罪得益的懷疑清洗黑錢案,涉款約5300萬元,4名男女被捕。 海關今年6月偵破一宗毒品案件,經資金流向分析,發現3名被捕人士的個人銀行帳戶在2021年至今年,有大量懷疑涉及犯罪得益的可疑交易。同時發現一名男子涉嫌收取這些懷疑犯罪得益,並在這期間處理大量不明來歷款項。 經調查後,海關昨日以洗黑錢罪名拘捕一名41歲男子,並再以洗黑錢罪名拘捕因有關販毒案件而被還押的3名被捕人士。
47人組織及參與「 35+」計劃,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判刑。首被告戴耀廷判囚10年、第二被告從犯證人區諾軒判囚6年9個月、第三被告從犯證人趙家賢判囚7年、第四被告從犯證人鍾錦麟判囚6年1個月。至於其餘被告,分別被判囚4年2個月至7年9個月不等。
【on.cc東網專訊】今晨(19日)11時24分,荃灣青山公路汀九段近麗都灣泳灘,有跑步人士發現泳灘後山近汀九橋橋底對開引水道有男子昏迷不醒,遂報案求助。救援人員趕至現場時,證實該男子已死亡,遂將遺體移至泳灘,警員用膠布遮蓋遺體,並登上橋躉調查。
47人組織及參與「 35+」計劃,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判刑。首被告戴耀廷判囚10年、第二被告從犯證人區諾軒判囚6年9個月、第三被告從犯證人趙家賢判囚7年、第四被告從犯證人鍾錦麟判囚6年1個月。至於其餘被告,分別被判囚4年2個月至7年9個月不等。 其中,被告何桂藍被判入獄7年、黃之鋒被判囚4年8個月、劉穎匡判囚4年5個月、岑敖暉判囚4年6個月。 至於從犯證人林景楠,被判入獄5年2個月。
47人組織及參與「 35+」計劃,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判刑。首被告戴耀廷判囚10年、第二被告從犯證人區諾軒判囚6年9個月、第三被告從犯證人趙家賢判囚7年、第四被告從犯證人鍾錦麟判囚6年1個月。至於其餘被告,分別被判囚4年2個月至7年9個月不等。 4名立法會前議員,包括毛孟靜、譚文豪、郭家麒、范國威,分別被判囚4年2個月。
47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45人罪成,法庭今日判刑,四名「首要分子」包括首被告戴耀廷判囚10年、第二被告從犯證人區諾軒判囚6年9個月、第三被告從犯證人趙家賢判囚7年、第四被告從犯證人鍾錦麟判囚6年1個月。 同案其餘41名被告全部被列為「積極參加者」,判刑由4年2個月至7年9個月。 本台製圖整理各被告刑期一覽。
荃灣汀九麗都灣泳灘發現男屍。今日(19日)上午11時24分,有跑步人士途經上址,發現一名男子倒卧在泳灘旁邊一條引水道內,大驚報警。 救護員及警方到場證實該名男子已死亡,初步調查死者年約40多歲,失蹤人口警員亦到場了解,其後死者家屬到場認屍。現場消息指,不排除死者由附近青山公路墮下身亡。警方調查後相信死者為一名40
本港收到澳門有大學報告發現有人以虛假中學文憑試DSE成績報名澳門科技大學,經香港考評局核實後,發現20多名學生懷疑持本港文憑試虛假成績報讀,當局已就事件向警方報案。澳門教育及青年發展局隨後公布,澳門科技大學透過向香港當局核查,發現24人持假學歷,最新消息指他們均為內地學生。 認從未應考文憑試 犯罪集團
47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45名罪成被告中有41人被裁定為積極參與者,分別判囚4年2個月至7年9個月。 其中刑期最重的被告鄒家成,法官指他有份發起「墨落無悔」聲明,較其他初選候選人的被告更加積極。 至於被告楊岳橋,法官認為他具領導地位,判監5年1個月;而不認罪、不求情的被告何桂藍,判監7年。
【on.cc東網專訊】執法部門昨日(19日)在長沙灣通州街一法院執勤期間,發現一名女子在通州街公眾地方手持一塊標語招貼,行為擾亂公眾秩序。警員上前調查後,以涉嫌「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拘捕該名60歲本地女子,她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2月下旬報到。
47人組織及參與「 35+」計劃,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判刑。首被告戴耀廷判囚10年、第二被告從犯證人區諾軒判囚6年9個月、第三被告從犯證人趙家賢判囚7年、第四被告從犯證人鍾錦麟判囚6年1個月。至於其餘被告,分別被判囚4年2個月至7年9個月不等。
47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45人罪成,法庭今日判刑,四名「首要分子」包括首被告戴耀廷判囚10年、第二被告從犯證人區諾軒判囚6年9個月、第三被告從犯證人趙家賢判囚7年、第四被告從犯證人鍾錦麟判囚6年1個月。 行會召集人葉劉淑儀認為,今次案件的判刑比較寬鬆,亦符合普通法原則,包括認罪可獲三分一刑期扣減,她說,判刑反映本港司法獨立運作。 葉劉淑儀說,今次案中的被告,判刑最少是4年2個月,而各被告已經扣押了一段長時間。她說,案件的判刑釋放出的訊息,是本港司法完全獨立,亦有考慮各被告有無認罪等因素,希望他們出獄後能真心悔改,重投社會。
【Now新聞台】至於案中的其他被告,參選者中判罰最重是不認罪的鄒家成,亦即是「墨落無悔」發起人之一,判囚7年9個月。其次就是不認罪、又不求情的被告何桂藍就入獄7年。 在所有參與初選的被告中,13名不認罪的被告經審訊後裁定罪成,所有人都被判囚6年半以上,其中刑期最重的鄒家成判,詞指他是積極參與者及「墨落無悔」聲明發起人之一,成為加刑因素,判詞又指他盡一切努力約束參與者,確保計劃成功。考慮他對條文的不認識,減刑3個月,判囚7年9個月。其餘不認罪的被告量刑起點都在7年,案中唯一沒有求情的何桂藍沒有減刑,判囚7年。餘下的不認罪被告都因為對法律條文不認識,獲得3個月減刑。林卓廷、梁國雄及余慧明判囚6年9個月,而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黃碧雲及陳志全再因為區議員的身份,或是過去所做的公共服務再獲減刑3個月,判囚6年半。何啟明、施德來及柯耀林因區議員或公共服務而獲得的減刑則只有兩個月,判囚6年7個月。至於認罪的初選參與者,他們都被判囚約4至5年,當中伍健偉刑期最高,法官指他強調不會為他以及他的選民所相信的價值而道歉,除了認罪之外沒有其他減刑因素,判他監禁5年7個月。其中5人判囚4年2個月,是所有被告
一名港人涉嫌借出身份證及其銀行戶口予他人,讓他人在港從事非法工作及領取薪金,因洗黑錢及非法轉讓身份證,被入境處拘捕及檢控,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合共被判監15個月。 入境處早前進行一項反非法勞工行動,在一間餐廳內拘捕多名涉嫌從事清潔工作的逾期逗留外傭。調查發現,被捕外傭均在應徵時使用他人的身份證,同時亦借用身份證持有人的銀行戶口領取薪金。每個月領取薪金時,身份證持有人會提供自己的提款卡予外傭從戶口提款,然後收取約2000港元作為報酬。 其中一名身份證持有人的配偶為一名持有「行街紙」的人士,有關人士在港期間,亦以他人身份證從事非法工作及借用該身份證持有人的銀行戶口領取薪金。被告於警誡下承認明知而非法轉讓其身份證予他人,並提供其銀行帳戶以領取薪金。 入境處表示,行動至今已拘捕超過20人,當中涉及處理的薪金接近250萬港元。涉案的5名非法勞工較早前已各被判監12至15個月。而同案另一名香港身份證持有人早前亦被判洗黑錢、串謀使用他人身份證及非法轉讓身份證等8項罪名成立,被判監禁36個月。
47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45人罪成,法庭今日判刑。 首被告戴耀廷判囚10年、第二被告從犯證人區諾軒判囚6年9個月、第三被告從犯證人趙家賢判囚7年、第四被告從犯證人鍾錦麟判囚6年1個月。
47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45人罪成,法庭今日判刑,首被告戴耀廷判囚10年、第二被告從犯證人區諾軒判囚6年9個月、第三被告從犯證人趙家賢判囚7年、第四被告從犯證人鍾錦麟判囚6年1個月。 同案其餘被告全被列為「積極參加者」,判刑最重是鄒家成,判囚7年9個月。 多名立法會前議員,包括毛孟靜、譚文豪、郭家麒、范國威,分別被判囚4年2個月;黃碧雲判囚6年7個月;譚得志、胡志偉和朱凱廸各囚4年5個月;林卓廷及梁國雄各囚6年9個月;楊岳橋囚5年1個月;陳志全囚6年6個月。 另外,何桂藍被判入獄7年、黃之鋒被判囚4年8個月、岑敖暉判囚4年6個月、以及劉穎匡判囚4年5個月。
中國再爆無差別傷人事件,湖南省常德永安小學11月19日上午7時的上學尖峰時段,一名男子疑似意圖駕車衝入校園,並在校門口撞倒多人,現場畫面顯示,事發後一片混亂,傷者倒臥在地,更傳出多名學生受傷,詳細傷亡情況未知。有目擊者稱,孩子們嚇得驚慌失措,往校內狂奔,大喊救命。 稍後肇事車輛被民眾包圍,甚至有人持棍棒敲破車窗,最後該男子從車裡被拖出來,人群一擁而上,朝他拳打腳踢,據了解該男子並非學生家長。另一個影片則顯示,將穿著黑衣的男子遭毆打後躺在地面上,一名穿制服的人士則將其上銬處理,事故原因有待調查。 中國今年以來報復社會、隨機傷人事件頻傳,11月11日廣東珠海體育場才驚爆汽車無差別衝撞事件,釀35死、43傷,引發社會憂慮。今年3月19日遼寧、浙江一日兩起蓄意開車撞人,而6月到10月,長春、蘇州等地亦發生數起持刀傷人案。
民主派 47 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今日(1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院)判刑,45 名罪成被告被判囚 4 年 2 個月至 10 年不等。事件受國際媒體關注,多間主要外媒及通訊社皆即時報道事件,並將報道置於網站首頁顯眼位置。多家媒體形容判刑是對民主派及反對聲音的打壓。
香港45名民主派人士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成立,11月19日正式判刑,其中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前副教授戴耀廷被判10年,是香港實施「國安法」以來最重的刑期與最大的國安案件,全部被告面臨四年兩個月起跳的監禁。社會工作者呂智恆獲判四年三個月,呂母在法院外崩潰大喊兒子「不是政治犯」;而「長毛」梁國雄被判六年九個月,妻子陳寶瑩現身,高呼司法不公。 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獲四年八個月徒刑;2019年七一衝突已在服刑中的社會工作者鄒家成,又獲七年九個月徒刑,前「立場新聞」記者何桂蘭也被判處七年。昨晚深夜起,警方已在西九龍法院外嚴加戒備,裝甲車也在場戒備。 多國駐香港領事館派員至法院聆聽判決,美國駐港澳領事館經濟與政治部負責人豪格(Roxie Houge)表示,美國政府譴責香港政府持續起訴表達政治觀點、行使言論自由的個人。發起「三投三不投」的吳政亨遭判七年三個月;澳洲外交部長黃英賢(Penny Wong)呼籲中國停止打壓香港的言論、集會、媒體等自由。 本案又稱「47人案」,指的是2020年立法會初選時,戴耀廷四月在蘋果日報發表「攬炒十步曲」文章,表示若民主派在立法會成功取得過半的35席,將無差別否決預算案,以癱瘓政府。2021年初香港警方逮捕53人,依國安法控告47人意圖顛覆國家政權,除了民主派核心人士,還有許多立法會前議員,而戴耀廷則被控「計畫大腦兼主要推手」。
47人組織及參與「 35+」計劃,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31人認罪,14人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2人原審裁定罪名不成立,案件今日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判刑。 案件歷時118日審訊,由法官陳慶偉、李運騰及陳仲衡審理,4名從犯證人包括「 35+」計劃組織者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以及參與計劃的林景楠,先後在庭上作供。控方指,戴耀廷在報章刊登文章,發起「真攬炒十步」,目標取得立法會過半數議席,以得到立法會主導權,否決政府提出包括財政預算案,甚至最終令行政長官辭職。 45名被告今年6月至9月分批求情。根據《香港國安法》第22條,顛覆國家政權罪根據被告在案中的角色及參與程度,設有刑期分級,首要分子或罪行重大者,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積極參加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參加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控方在求情階段陳詞,認為「顛覆國家政權罪」列明的刑期分級制及判刑下限適用於本案。 大批市民在法院外排隊等候取籌旁聽。法院外圍一帶加強保安,有身穿避彈衣的反恐特勤隊員在法院外圍巡邏,亦有警員帶同警犬巡查。另外,「劍齒虎」裝甲車亦在場戒備,所有進出法庭的車輛均需接受安檢。
民主派 47 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今日(1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院)判刑,45 名罪成被告被判囚 4 年 2 個月至 10 年不等。多個國家政府及人權組織就判刑表達關注,批評香港當局打壓言論自由。前港督彭定康批評這是一場「虛假的審判」,也是對香港人的侮辱。中國外交部則表示,中央政府堅決反對個別西方國家藉有關司法個案,干涉中國內政抹黑和破壞香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