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專生否認管有汽油彈 稱遭警長設局以為帶酒

【on.cc東網專訊】大專男生去年4月13日,被指在葵芳邨內遭便衣警截查時,警員在他攜帶的紙袋內搜獲2瓶懷疑汽油彈。涉案男生否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今天(27日)在西九龍法院開審。辯方率先披露其案情,指本案是由一名警長精心策劃,誘使被告墮入法網。被告在錄影會面中表示,當日他經朋友介紹,當跑腿工作3小時,可獲5000港元報酬,他不虞有詐,以為只是運送貴重酒類,豈料該些玻璃瓶原來是汽油彈。

被告林偉豪正修讀高級文憑,控罪指他於2020年4月13日,在葵涌興芳路177號葵芳邨葵正樓外的公眾地方,攜有2樽思疑汽油彈。

庭上先播出被告的錄影會面,被告聲稱當日他經朋友介紹工作,隨即有一名男子聯絡被告,他開車來接送被告。該男子要求被告幫他買毛巾,然後讓被告在車內等候,自己則到車尾箱去弄東西。兩人及後到葵芳邨,該男子吩咐被告將一個裝有酒的袋,放在屋邨商場外一個石枱上。被告聽到袋內有玻璃瓶的碰撞聲,沒有猜疑,期間該男子已不知所終。

控方傳召警員許毅偉作供,案發時許駐守葵涌警署。當晚近7時,他以便衣打扮到葵芳邨巡邏,期間見被告形迹可疑,將一個紙袋放在石枱後轉身離開,故上前截查。當時許身邊有一名女警及警長5905,3人將被告制服,及後許在紙袋內發現有2瓶汽油彈。

辯方盤問許時,指當日行動訓示由警長5905負責,他出發前告知隊員要留意兇徒常在葵芳邨公園花槽內收藏汽油彈,以待時機襲擊葵涌警署,許與警長原本分散行動,但當許截查被告時,警長卻突然冒出加入調查。許同意辯方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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