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監血淚史】太監宦官有分別
在中國歷史當中,我們會稱在宮中的「閹人」為「公公」、「太監」、「宦官」等等,很多時,我們在古裝劇或文學作品中,都會將「太監」及「宧官」相提並論,但其實是兩回事。
「宦官」這一詞,早在戰國時期就已經出現,宦官制度起源較早,《周禮》、《禮記》中都有關於宦官的記載。當時的宦官,一般都由身份卑微的人充當,他們大概都是來自被處以宮刑的罪人擔任,或從民間百姓的年幼子弟中挑選。即是說,宧官不一定是閹人。宦官制度到了東漢以後,才「悉用閹人」。
至於「太監」是古代職官的名稱,晚至唐宋時期,朝廷中仍有太監官職的設置,他們並不一定是閹人。到了明代,在宮廷中設置由宦官所領的二十四衙門,各設掌印太監,是宮廷中的「高級宦官」。此後,太監逐漸成為宮中閹人中帶有尊敬色彩的通稱,我們才將「太監」和「宦官」有所連繫。
明朝時期,太監是「高級宦官」,管理普通宦官。所以我們就清楚一點就是:太監必須是宦官,而宦官卻不都是太監。發展到了清朝,太監和宦官才互通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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