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涉由他人假冒接受檢查治療後申請危疾索償判囚32個月

女子涉由他人假冒接受檢查治療後申請危疾索償判囚32個月

一名45歲女子在向友邦保險購買危疾保險後,先後將身份證交給患卵巢癌的胞姐及另一名患胃癌的女病人,讓對方假冒自己在香港接受檢查及治療,以及串謀保險代理申請危疾索償,在西九龍法院被判囚32個月。

案情指被告廖小伊是內地居民,報稱設計師。她在2017年5月向友邦購買危疾保單,保額為50萬美元。其後保險代理與被告兄長透過微信,討論透過被告的保單提出虛假危疾索償,招攬來自珠海的胃癌病人假裝成被告,來港接受醫療檢驗,過程中被抽取腫瘤樣本作化驗,被告之後向友邦申請危疾索償,並夾附醫療報告。由於友邦對索償真偽存疑,要求被告接受友邦指定的醫生檢驗。當醫生詢問被告的病歷時,她無法提供檢查的詳情,磁力共振及診症均沒有發現有任何患癌跡象。友邦拒絕被告索償。

到2019年11月,被告及經紀安排被告患卵巢癌的胞姐,假裝被告在港接受治療,並提出另一次索償。被告先後14次將身分證交給胞姐,假裝自己及在港接受檢查和治療等,之後又提交第2份危疾索償申請。友邦出於懷疑而暫停處理被告索償。廉署調查後於去年6月拘捕被告。

暫委法官鄭紀航判刑時指被告是保單持有人和索償人,如果沒有她的參與,欺詐計劃不會成事。她多次來港將身分證借予別人,首次索償失敗後也沒有知難而退,對保險公司造成潛在損失,終判囚32個月。

同案另外4人早前已先後認罪判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