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眼光」向洪福街巿8檔主追討147萬管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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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年初開業的「洪福619街市」位於洪水橋洪天路,被房委會外判予「好眼光有限公司」承辦。好眼光早前入禀區域法院向8名街市檔主申索,指他們拖欠合約協議費,包括冷氣費丶管理費及差餉,總金額逾147萬元。 原告為好眼光有限公司,其董事蘇鉅波指被告吳麗燕及戴卓譽(小食檔租客)丶楊瑞香(經營山草藥店租客)丶黄俊陞(經營燒烤食品租客)丶郭潤發(水果檔租客)丶何華會(水果檔租客)丶鄧家歡(粉麵店租客)及郭均潮(燒臘店租客),分別與好眼光在今年1月簽約,被告分別可於首23個月以2萬至7萬的許可使用費租用檔口,惟各被告在2月開始陸續沒有全數交錢。 法庭記者: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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