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稱制定劏房標準應考慮住戶身心健康因素

行政長官李家超在《施政報告》宣布,將成立「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以10個月時間作深入研究,相關目標包括為「劏房」居住環境設定最低標準,並針對不合最低標準的「劏房」提出取締方法,同時防止不合最低標準的「劏房」再增加,以及提出有序解決方案。 明愛專上學院社會科學院高級講師賴建國認為,政府為劏房居住環境設定最低標準時,要考慮租金、空氣流通、面積和排水去水情況等,又說劏房戶並非只希望住得更好,亦關注對下一代的影響,制定標準時應考慮住戶的身心健康因素。他建議,租金的最低標準可定為家庭收入的四分一,面積可參考房委會日後新建資助出售房屋項目一般實用面積不少於約280平方呎的規定。 對於施政報告宣布今年內推出社區客廳試行計劃,關注團體「劏房支援連線」形容,措施只是紓緩之路,而非解決劏房之法,認為相比社區客廳的硬件配套,當中的服務內容更為重要,若果只有硬件而沒有軟件,擔心讓社區客廳變成空有外殼。 團體建議,社區客廳需同時設立為劏房服務社工隊,並在客廳內設立法律諮詢及支援服務,全面支援劏房住戶需要,又希望可安排由劏房住戶共同管理社區客廳,發揮社區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