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投訴未經同意上載學生活動照 聖類斯小學:日後獲授權才發布或存檔

聖類斯中學 聖類斯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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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校園生活多姿多采,不少學校都會將學生活動相片同時上載到官方網站,與家長和公眾分享。本報近日接獲投訴指,有學校在未經家長同意,便把其子女的相片公開,批評校方不尊重私隱。涉事學校向本報稱明白家長的擔憂,下學年起會在刊登相片前取得家長同意。教育局表示,一直有提醒學校處理個人資料時,須符合私隱相關法例規定,私隱專員公署就指使用個人資料時,必須用於收集時述明或直接相關的目的。

西營盤聖類斯中學(小學部)家長鄭太向本報投訴指,學校網站載有多幅該校學生參與不同活動的照片,惟事前未有取得家長同意,批評校方做法「剝削私隱」,「(子女)參加學校活動,唔代表我consent(同意)你將我啲相post出嚟。」

鄭太續說,早前有汽車代理商到校園舉辦活動後,同樣有把學生參與的照片上傳至社交網站,而涉事代理商早前接連有陳列室和汽車維修中心遭刑事毀壞,「如果(子女被人)『點錯相』點算?」她促請校方日後張貼學生照片前,必須取得家長同意,又稱已分別向校長反映及教育局投訴。

下學年將增設家長同意書

聖類斯中學(小學部)袁主任回覆本報查詢指,理解家長的擔憂,現正跟進有關學校網站事宜,將會移除所有涉及學生的活動相片。她表示,過往未曾接獲家長有類似投訴或表達有關恐懼,「某程度上一直都沿用呢個方法」,而今次未有家長直接接觸校方。

袁主任透露會於新學年向全體學生家長發出同意書,日後只會在取得家長同意下於網站和校刊發布、在校內內部存檔學生活動照片,至於有關汽車代理商帖文現已刪除。

教育局:正按程序嚴肅處理

教育局發言人表示,得悉有關事件後已按既定程序嚴肅處理,要求學校立即調查及跟進事件,以及檢視學校處理學生個人資料的校本機制,而當局一直有循不同途徑提醒學校處理學生個人資料時,須確保收集的目的、方式、資料的使用、保安、查閱和披露方面,符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私隱專員公署亦確認月初接獲有關投訴並正跟進。公署指,資料使用者收集個人資料時,必須是直接與職能或活動的合法目的而收集,並須在收集時或之前告知當事人所收集的資料,將會用於甚麼目的、可能會轉移予甚麼類別人士,以及當事人有責任或是可自願提供資料;而除非得到當事人自願及明確同意,否則個人資料只限用於或披露於收集時述明目的。

原文刊登於 AM730 https://www.am730.com.hk/本地/家長投訴未經同意上載學生活動照-聖類斯小學-日後獲授權才發布或存檔/395677?utm_source=yahoorss&utm_medium=refer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