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時更新|黎智英案第32日審訊 陳沛敏稱認同黎民主自由價值觀

實時更新|黎智英案第32日審訊 陳沛敏稱認同黎民主自由價值觀
實時更新|黎智英案第32日審訊 陳沛敏稱認同黎民主自由價值觀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一(2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32 日審訊,第二位控方證人、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繼續作供。她稱認同黎智英在民主自由方面的價值觀,而具體方法、路線,則不是每次都認同。

陳上周五供稱《國安法》生效後,黎仍然覺得「國際壓力有用」,包括制裁,並繼續邀請外國嘉賓對談。陳憶述,當時她和同事見黎繼續主持 Live Chat 節目「有少少驚訝」,甚至曾徵詢公司律師意見。她亦就此向張劍虹提出意見,張再向黎反映同事憂慮,惟黎繼續做節目。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上周一報道:
黎智英案第31日審訊|陳沛敏:《國安法》後黎對談節目引同事憂慮 曾反映惟黎繼續

16:27 休庭

15:50 黎被捕後《蘋果》刊告讀者書稱「不認命」

陳確認由她授意刊出

陳又確認,黎於 2020 年 12 月被控及還押,《蘋果》有刊出相關報道。控方展示同月 4 日頭版報道〈涉違租契 國安官禁保釋 黎智英成政治囚徒〉,指同頁底部印有「《蘋果日報》告讀者書:我們不會認命」,詢問內容是她撰寫,還是其他人撰寫?

陳指不肯定,但稱「我授意去出」,「因為黎生被還押咗之後,好多人都諗緊《蘋果日報》會唔會繼續做落去,我覺得要一個表態,我唔記得自己寫定搵人寫﹐但都係我嘅意思囉。」

控方再展示同月 5 日刊出的頭版報道〈黎智英:無畏無懼 繼續戰鬥 子送《蘋果》懲教退回〉,陳確認「無畏無懼 繼續戰鬥」是黎說出,「引述得黎生講,佢喺獄中,當日我冇去探佢,探佢嘅人先可以引述到佢講嘅嘢」。

控方指,陳於 2020 年 12 月 10 日探望黎,陳表示不記得具體日子,只記得曾探望黎 2 至 3 次,期間黎沒有提及改變《蘋果》編採政策,「我記得佢有話同啲同事講『撐住』」。

控方展示 2021 年 6 月 18 日頭版報道〈夫︰她冷靜堅強鎮定 陳沛敏選擇留在災難現場〉,當中提到陳被捕、其受訪內容如「今時今日做《蘋果》,唔係純粹只想做記者,係 more than 一份工」,以及她探望黎的情況。陳解釋,她原為《蘋果》報慶受訪,相關內容本身不是那麼早刊出,同事因應她被捕而提早刊出。

控方引述內文提到,「佢係好刻意想啲同事放心,成日都講『同出面同事講OK、繼續、冇問題』」,陳確認是探望黎時,對方向她說。控方又問,黎在探訪期間還向陳提到甚麼?陳指「佢咪覺得香港情況變壞咗好多」,重申沒有提到改變《蘋果》編採角度。

陳續指,張劍虹是其上司,「佢又冇指示我做另一個方向,咪按張生一路嘅指示嚟做囉」。控方進一步問,黎被捕後,《蘋果》編採方向有否改變?陳稱《國安法》生效後,有些字眼不再使用,張劍虹亦提醒要謹慎報道制裁,「但我唔肯定黎生呢次再還押,印象中有冇再講其他嘢囉」。

15:15 陳:《蘋果》按黎要求調整拜登特朗普報道比重

控方展示 2020 年 10 月 16 日「English News」群組訊息,張劍虹稱「台蘋今天的精彩獨家報導」,標題包括「拜登兒子曾訪台『神秘牽線人』曝光 密會金融高層吳敦義兒代父現身」、「關係直通中共最高層 林俊良助拜登兒成吸引中資招財貓」等,指「我們可盡快翻譯」。

控方問,文章支持或反對拜登?陳沛敏稱反對,指黎智英曾批評《蘋果》國際版過於跟隨外媒如《紐約時報》及《CNN》的報道,即較為批判特朗普,但對拜登及其家人的醜聞「唔夠做得大」。陳指,當時與國際版同事了解,知悉美國的小報和社交平台均有提及拜登醜聞,但國際版認為「唔係好 conclusive」。

陳當時向張劍虹解釋國際版的處理方法,及後國際版同事都感到壓力,因此處理特朗普和拜登的新聞上,「可能個比重,會因應黎生要求,調整返囉。」陳續強調,「但我,我都覺得當時係,即係我哋係跟返個新聞原則做囉。」

14:49 控方指陳專欄提及:「誰大誰惡可指鹿為馬」

陳稱屬陳述

控方引述《蘋果》報道〈林卓廷錄口供 一時證人一時犯人 憂白衣兇徒遭放生 促警交代角色〉,指該報道頁頂印有「顛倒黑白」;陳沛敏確認此設計,與警方因 7.21 事件拘捕林卓廷有關。

控方續引述《蘋果》報道,包括〈PK 鄧恐嚇講「打死人」違國安法〉,當中提及「警方一邊竄改 7.21 歷史,一邊隱瞞 8.31 真相,更利用國安法封殺人民對 8.31 的質疑。」而陳沛敏在《蘋果》副刊版「堆.填生活」專欄文章「這星期給香港人的通識題」,則提及「反正誰大誰惡誰就可以指鹿為馬。」控方問,文章支持或反對政府?陳指,「我係對嗰條法例有唔認同,對有啲片影到警察嘅行徑,我係唔認同嘅。」

控方續問,上述兩篇文章,是陳述(statement)或是問題(question)?陳稱是陳述。

14:33 陳確認《蘋果》報道特朗普提黎是勇敢的人

控方展示黎智英的 Twitter 「President @realDonaldTrump calls me a brave man. I am flattered. But I am not brave enough to stand against the whole world like #Xi. I only #StandWithHongKong #StandwithTaiwan 」,並指《蘋果》報道相關新聞,標題為「特朗普:黎智英是勇敢的人」。

陳沛敏確認,指美國前總統特朗普於記者會公開發言,當時外媒亦有報道相關事件,而《蘋果》網站和報紙亦有刊出報道。

控方續問,《蘋果》報道有否引述黎 Twitter 的內容。陳稱有,指報道提及黎感謝特朗普,又指本港沒有自由就沒法成功,亦不再是國際金融中心,「這事十分令人傷感。」

13:00 休庭午膳

12:30 控方就《蘋果》報道引《彭博》指出或受制裁人物提問

控方再展示《蘋果》2020 年 7 月的報道〈美制裁名單韓正林鄭PK鄧上榜〉,當中版面旁邊刊登文章〈特朗普留後著 隨時擴打擊面〉。控方引述陳沛敏早前供稱,黎智英曾提議「不如你哋整個 shit list(討厭名單)⋯我理解係整制裁名單」,但陳最終認為難以實行。

控方問,上述報道與黎在訊息中向陳發送特朗普的行政命令是否相關?陳供稱,黎當時關注名單人物,而是次新聞報道中,主要為《彭博》收到消息「係有呢啲名字」,而同事則分析「究竟制裁名單會唔會係呢啲名呢」,經相熟學者討論及分析後,「得出咁嘅結果囉,咁個關注點都係個 list 本身。」

法官李運騰追問,黎是對名單表達關注,抑或要求陳提供名單人物?陳回應指,黎當時著他們「suggest(建議)」嘅,「但我發現我哋冇可能 suggest 到,Bloomberg 佢話佢掌握到啲名字,我哋去引述 Bloomberg 報道係冇問題㗎,因為我哋不時都引用 news agency 報道㗎嘛。」

控方又引述 2020 年 8 月 14日的報道〈黎智英:手銬不能侮辱我〉,首段為「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指違反港版國安法被捕後獲保釋,昨早在 Twitter 如常『經營國際線』⋯」。控方問,為何當時《蘋果》形容黎「如常『經營國際線』」?陳解釋,當時是根據電子版報道撰寫文章,而電子版同事「不時用呢個字眼嘅」,所以借用他們的講法,「因為佢 Twitter 面向都係國際社會」。

控方再問, Twitter 「面向國際」有何目的?陳形容屬「爭取支持、或者向國際社會發表佢一啲睇法」,以爭取相關國家,「可能就住佢(黎)啲訴求,向香港政府、中國政府施壓」。

12:15 控方問《蘋果》報道版面設計的原因、法官追問

控方續引述《蘋果》2020 年 7 月 7 日的報道〈爆門搜屋 限制離境 充公財產 秘密竊聽 查國安案警察大晒〉。當中版面設計可見,有一雙眼睛望向前方。控方問,為何會有相關設計?陳解釋,因為負責設計的同事想反映,「政府因為呢個國安法例,賦予佢哋好大權力監視、知道好多市民嘅資料。」

法官李運騰追問,會否有人告知設計部同事,報紙想傳遞甚麼意思?陳確認,會有人向設計師講解,美術同事亦會參與相關會議。

12:00 法官問黎智英會提供甚麼程度的編採指示

控方展示《蘋果》於 2020 年 6 月 13 日的報道,〈報告轟北京禍港 促以最嚴厲招數反擊 共和黨點名制裁汪洋韓正〉,當中提及「多國議員及政客上周組成『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控方指,黎智英曾向陳沛敏發送相關組織發出的新聞稿,問陳此事與此報道是否相關?陳指不記得。

庭上放大報章頂部,顯示四字「惡法臨城」旁邊為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的照片。控方問,此主題或設計是否針對《國安法》即將生效?陳指,「如果相關嘅新聞就係」。控方再問,為何陳會按照黎的看法工作?陳解釋,因為黎「一路以來都透過⋯指示我哋報道時候,點樣反映返佢個睇法囉。」

控方又引述 2020 年 7 月 1 日的頭版〈惡法生效 兩制蓋棺〉。法官李運騰問,陳早前供稱黎會給予指示,一般而言,黎會提供甚麼程度的編採指示?陳解釋,如黎非常重視一單新聞時,「佢好明確話做大,咁有時佢透過畀一啲人哋嘅新聞稿我哋」,或者早前提及「七一立法會」事件中,「佢會提返叫我哋做多啲示威者心聲嗰類。」

11:14 休庭

11:06 控方續就《蘋果》報道內容提問

控方再引述 2019 年 9 月 6 日《蘋果》另一社會專題報道〈福建幫街頭「殺無赦」 北角紅色恐怖〉。陳沛敏在提問下確認屬每周刊登的專題,會在會議中討論到。控方引述當中首段「若以鄉、黑、警勾結來形容 7.21 元朗無差別襲擊巿民的恐怖事件」,指當時報道有引述「721 元朗」事件?陳確認。

控方展示 2019 年 10 月 7 日的報道〈壹週刊:女示威者警署內遭折磨 叉頸 掂胸 侮辱 阻瞓覺〉,指報紙印有《壹週刊》的標誌,問為何此標誌會於《蘋果》實體版出現?陳解釋,《壹週刊》於 2018 年已不再發行紙本,及至 2019 年仍保留電子版運作,因應黎要求「報紙雜誌化,同埋出啲專題」,故當時在張劍虹同意下,決定把《壹週刊》的文章在報紙上刊出。

控方又提及文章〈和變勇「是政權,逼我進化」〉,陳確認屬專題報道,在電子版推出後,亦在實體版刊登。

11:00 法官問《蘋果》831 報道關於警暴 標題屬問題抑或陳述

控方又展示 2019 年 9 月 1 日的報道〈港鐵大搜捕釀元朗恐襲2.0 速龍無差別毆打市民〉,內容與 「831 太子」事件相關。控方問,針對相關事件,《蘋果》的報道角度是甚麼?陳沛敏形容,屬「質疑警方當晚有冇使用過份武力」。

控方續問,其角度是否與黎智英本人的看法相關?陳形容,「可以話有」。陳補充指,「佢(黎)覺得警暴呢樣嘢違反公義啦,而當晚好多短片都影到警方嗰日喺車廂入面,有啲市民被打得好犀利啦,咁所以我哋用咗 A1 報道呢件事。」

法官李運騰質疑,陳稱報道角度為「質疑」警方是否有過份武力,但觀乎標題內容,這是一個問題,還是一句「陳述(statement)」?陳指屬陳述。

10:48 控方問報道刊登示威活動時間、路線有何目的

控方就著較早前《蘋果》的報道提問。控方先展示 2019 年 5 月 26 日的報道〈黎智英籲港人上街抗爭〉,提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圖)出席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擔任主持的網台節目《細說中南海》⋯」。控方問,節目《細說中南海》與《蘋果》是否相關?陳沛敏憶述,應為《蘋果》的節目,由何俊仁主持。

控方再引述 2019 年 8 月 14 日的報道,題為〈民陣籲8.18 上街 良知晒冷〉,當中展示一張海報,顯示示威活動的資料。控方問,在報道中提供示威活動的主題、時間及路線,是否《蘋果》的一貫做法?陳形容,如果主辦單位記者會中提早公布資料,便會按其提供的資料刊登。控方追問,刊登這些資料有何目的?陳解釋可讓讀者知道。

10:30 陳沛敏:認同黎智英民主自由價值觀 具體方法、路線非每次都認同

控方再問,陳沛敏在黎被捕至還押期間,有否跟從黎智英的看法行事?陳確認有,並指「因為佢係老闆啦,同埋佢都係比較強勢嘅作風」。陳補充,「因為佢都會好堅持佢自己嘅做法係啱」。

控方再問,陳是否認同黎的政治立場?陳形容,「如果你講好宏觀、或者啲好基本嘅價值,例如民主自由呢啲,我係認同嘅囉。去到好具體咩方法、好具體嘅路線,我唔覺得我每次都認同囉。」

控方引述,陳早前供稱不同意「一人一信」行動,但黎沒有接納其意見。陳確認。控方再問,針對當時實體版報紙刊登「一人一信」,陳或林文宗有否審核相關內容?陳解釋,「一人一信」並非新聞、評論版面,而是當作廣告版處理,故「只係 free 咗 A1 版出嚟畀佢出個信。」

10:05 陳沛敏指黎智英被捕還押期間 沒表示改變報道角度

控方圍繞黎智英於 2020 年 8 月被捕後的情況提問。控方展示《蘋果》 同年 8 月 13 日的報道,題為〈黎智英羈留室感悟 「坐監都揀呢條路」〉。當中內容為「遭專政者扣上違反國安法帽子的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接受警方通宵扣查近 40 小時後獲釋⋯他其後與員工分享感受並接受專訪,透露被關押警署羈留室時,身心疲累卻徹夜難眠,躺在地上有所頓悟,反思即使早知今日,他也不會改變行事決定,『將來瞓喺監獄,whatever,我都係會揀呢條路』,直言一切全是『性格決定咗我嘅命運』,『我接受我嘅命運,等如我接受上帝嘅祝福』,強調會繼續發聲⋯當被問及對《蘋果日報》將來的看法時,即簡單而有力明言:『一切繼續』,又對讀者承諾:『《蘋果》一定撐落去。』」

控方問,黎作出相關發言時,陳沛敏是否在場?陳確認。控方再引述文章段落,提及黎接受專訪。陳在提問下指,並非由她進行訪問。

控方再問,就著《蘋果》的報道角度,黎當時有否表示要有所改變?陳指,黎「冇提及有改變」。控方續指,黎於同年 12 月被還押,而黎於 8 月被捕至還押期間,是否仍有進行飯盒會?陳表示不記得。控方再問,黎同一時段有否透過 Signal 、 WhatsApp、Slack 及電郵,表示要改變《蘋果》的報道角度?陳指沒有。

10:05 開庭

09:56 黎智英到庭

穿著米色外套、淺綠色毛衣的黎智英到庭,向家人展露笑顏,並與律師團隊商討

案件編號:HCCC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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