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時更新|黎智英案第38日審訊 前主筆楊清奇第二日作供

實時更新|黎智英案第38日審訊 前主筆楊清奇第二日作供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二(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38 日審訊,第三位控方證人、前《蘋果》主筆楊清奇第二日作供,供稱黎常就專欄要求他搜尋資料,亦曾要求找有份量、內幕消息的人撰文,例如分析「習李權鬥浮面」的內情。

楊清奇周一供稱,「飯盒會」並非用作討論,而是讓黎收集各部門的問題,再給予指示。他又指,黎沒有直接向論壇版發指示,但其專欄文章的觀點,比其口頭指示更明確、清晰,因此「論壇版一定唔會同佢作對」,又指反修例運動後,《蘋果》報道角度變得激進,《國安法》實施後,不追求平衡報道。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周一報道:
黎智英案第37日審訊|楊清奇:飯盒會非討論交流 論壇版不會與黎觀點「作對」

16:27 休庭

16:15 楊:黎還押後寫信著同事小心

控方提及,2021 年 5 月曾舉行員工大會。楊指當時並無直接討論與論壇版相關的議題。庭上展示,張劍虹當時向員工的發言謄本,張提及「黎生上個月喺獄中寫過封信出來,相信大家都睇過」。

控方再展示羅偉光與楊之間的對話,同樣提及「黎生有來信,想直接給你看看。」楊庭上憶述,當時黎有「提醒啲同事要小心」。楊另解釋,黎的信件寫予羅偉光,而羅覺得論壇版「有啲嘢都要小心,所以畀埋我睇。」

15:49 楊:《國安法》後張劍虹擔心社評或違法

控方續圍繞黎被捕後的情況提問,控方展示楊電腦檢獲的文件,題為「《蘋果》受壓 微調方向」,內容提及「警務處長鄧炳強連續不點名批評《蘋果日報》⋯加上《文匯報》《大公報》連續發表社論呼籲取締《蘋果日報》」,「1.上周六社評作者方圓(本名顏純鈎)中就可否使用『黑警』一詞查詢張劍虹。張表示,以目前時勢,黑警等字眼還是不用較好,並要求主筆李平把好關。2.周日,羅偉光在whatsapp發出指令,棄用『武漢肺炎』,改以疫情或 COVID-19 代替。」楊憶述,他在 2021 年 4 月草擬相關文件,是關於調整用詞,提供予作者,因為楊需要及時與作者溝通,告知他們公司最新改動。

控方指,楊在文件中提及「警務處長鄧炳強」,《文匯報》及《大公報》。楊解釋,因為海外作者未必「跟香港新聞跟得咁貼」,所以當被問起時,楊可以提供解釋。

至於張劍虹於 2021 年 4 月 21 日向楊發送的訊息,張傳送「銳評/《蘋果》挑戰國安 不能姑息放任」截圖問及楊在《蘋果》社論中,有否「直言要外國聯合制裁及推翻執政黨」等內容?楊當時回應「國安法出台前可能有」。張則指,「出台前就不算違法,現在倡假新聞法看來勢在必行」。

楊庭上解釋,當時張劍虹擔心社評觸犯《國安法》,舉例提到「結束一黨專政」口號,「喺香港嗌咗幾廿年啦,竟然成為推翻國家執政黨,呢啲好難解釋清楚」,所以楊當時回答「國安法出台前可能有」。楊當時理解為,《國安法》沒有追溯力。

15:25 楊:《蘋果》讀者較認同外國制裁

控方再展示楊與高橋之間於 2020 年 9 月 15 日的對話,楊解釋因為當時遇到高橋的文章有問題時,會找陳沛敏,而陳覺得「咁樣好麻煩」。張劍虹遂把高橋的聯絡轉交予楊,讓楊可直接聯絡高橋。楊又憶述,當時黎要求邀請海外作者,但張劍虹覺得楊的進展「唔夠好」,「所以親自搵咗呢個日本記者同我哋寫稿」。楊形容,張認為當時日本的地位非常重要,想多撰寫關於日中關係的文章。張當時要求楊,為高橋增加稿費,楊遂把稿費由 1,200 增至 1,600元。

控方再引述楊及高橋之間的對話,當中楊向對方發訊息,「日本遵從美國制裁令 促與美營運的當地銀行凍結林鄭在日戶口」,並附上報道連結,問高橋「請看看能否跟進」。高橋及後回覆「日本政府已開始跟拜登溝通,怎會聽已死總統命令。你要我怎麼跟進?週3專欄還是新聞?」楊則回應,「也可以考慮評論有關新聞。但你的觀點恐怕難以被蘋果多數讀者認同,制裁不是已死總統的命令,是美國聲援港人」。

楊在庭上批評,「高橋中文有問題,講前總統已死,呢度已經出現咗」,但「問題就喺度,佢中文都唔通,高層指定要用,我不得不用。」

至於楊在訊息對高橋指「你的觀點恐怕難以被蘋果多數讀者認同」,是因為對方覺得日本制裁屬「議員做 show ,冇乜用」,所以楊告知對方,《蘋果》讀者應該比較認同外國制裁。控方續問,《蘋果》於 2020 年 12 月對於外國制裁的立場如何?楊指,「我覺得我呢個觀點,都係同高層睇法、讀者口味係一致。」控方問,楊指的高層是否包括黎?楊確認,另包括張劍虹,但不知道其他高層是否有相同觀點。

15:13 楊:黎還押後張劍虹是最高負責人

控方再圍繞黎及楊訊息提問,當時楊向黎轉發馬鐵穎的回覆,馬表示「可惜我現在的工作仍與日本方面有千絲萬縷關係,暫時不太方便為貴報寫稿。」楊又在訊息中指,馬「一向保守,未曾在報章撰文」。楊確認。

控方開始就著張劍虹的角色提問,控方問,當黎於 2020 年 12 月被還押後,楊會如何形容張的角色?楊指,當時張劍虹是「最高負責人」,《蘋果》的網上版、英文版,所有出版都在其監督之下。

控方始展示張劍虹及楊在 2020 年 12 月 13 日的訊息,當時張指「主筆,高橋先生說他在論壇的稿要停?是否寫得太密或是甚麼原因?」楊回答「他說要停嗎?未同我講」,又形容「佢中文有少少問題。上次他專欄寫釣魚台歷史,話待續,又問我讀者反應,我話讀者沒回應,可以寫多一次,但最好關注美日、日中關係。不是要他停專欄。」張則回應,「可能他誤會」。

楊在庭上直言,以高橋為例,高層即黎或陳沛敏「指點話要嘅專欄,都有啲問題」,「我都好小心處理。」楊形容,寫手「有少少問題,佢哋就搵高層去投訴嘅。咁我就會好被動。今次 Takahashi(高橋)講嘅係誤會,佢嘅中文表達不時有問題。」楊解釋,因為他是日本人,當談及前總統特朗普時,高橋演釋會變成「美國已故總統」,而同事要就著他的稿件「同佢執清楚」。而訊息中,高橋向張劍虹投訴,是緣於高橋的文章「講太多歷史,讀者係唔想睇,我希望佢轉下主題,佢就同張先生投訴話我想停佢個論壇。」

15:00 楊:黎有權決定社評寫手
曾邀中央黨校教授蔡霞撰稿

控方續展示黎及楊的訊息,楊發訊息指「轉一段中央黨校教授蔡霞講你同蘋果的對話畀你聽下,正繼續遊說她撰文」,並轉發一段語音訊息。楊在庭上形容,當蔡霞在語音訊息中稱讚《蘋果》「比較有正義感囉,咁佢都留意到《蘋果日報》有好影響力嘅」。楊憶述,當時蔡霞指「市民為咗支持《蘋果日報》,《蘋果日報》股價一日可以升好高嘅,黎生個回覆係遊說蔡霞同《蘋果》寫稿。」

控方追問,由誰提出邀請蔡霞撰稿?楊提及,當時黎要求尋找海外作者撰稿,而蔡霞教授身在美國,所以楊透過朋友獲得蔡霞的聯絡方法,想邀請她寫文章。

控方問,楊當時是否按黎的指示行事?楊指,黎沒有指定蔡霞,但黎經常要求更換作者。控方又問,蔡霞是否黎想邀請的那一類作者?楊確認,又指會請黎「親自出面,希望成功機會高啲」。楊另在提問下補充,蔡霞為中央黨校教授,她到美國之後,曾批評中國人權狀況,亦比較關注香港狀況。

訊息顯示,黎又發語音訊息予楊,楊回覆「我轉發畀佢(蔡)」。庭上展示黎的語音謄本,「蔡霞小姐你好,謝謝你的美言,我們做香港人,一定會鬥爭下去,這是我們的本分。你有時間為我們寫社評呀⋯顏純鈎先生常常提到你的,我也很崇拜你的,希望你幫我們寫寫你對中國的看法,因為你對中國的了解是沒人跟你比拼的。」

楊在庭上解釋,黎有權決定社評寫手,當中提到顏純鈎正是由黎提名,邀請顏撰寫社評,再由張劍虹安排。

14:47 楊:黎欲找人寫中國內幕消息及日本新聞評論

控方再展示 2020 年 9 月 14 日黎與楊的對話,當中黎提及「李平,今日看左丁山專欄講到一位評論專家馬鐵穎,說他的中國和日本評論有料到,是否請他為我們寫評論版。」楊回應「張劍虹已搵咗日本資深記者甘粕代三撰文,返周三出。馬鐵穎,我再搵下佢,睇點安排。謝謝」楊在庭上補充,左丁山在副刊撰寫專欄,而黎的意思是,想楊再邀請馬鐵穎撰稿。

控方再問,黎的訊息提到馬鐵穎「中國和日本評論有料到」,當時馬的撰文角度如何?楊形容,黎稱「有料到」,但楊不清楚其意思,一般可從兩個角度理解,「一係評論比較尖銳,或者爆啲內幕消息」,又形容當時黎「 好重視寫中國內幕消息」,可能黎覺得馬適合撰稿。

至於楊當時回覆「張劍虹已搵咗日本資深記者甘粕代三撰文」,楊於庭上指,張劍虹當時透過陳沛敏,把甘粕代三的文章給楊,並告知楊,甘粕代三會寫專欄。楊確認,甘粕代三為高橋的筆名。楊又形容,黎曾表示要有人撰寫日本相關的評論,故楊當時向黎匯報進度,已邀請日本記者撰寫日本新聞評論。楊強調,因為「黎生指示一定要執行嘅,所以我都會搵返馬鐵穎睇下點安排」。

14:31 楊:黎文章於2019年直接呼籲上街

控方續就訊息中的「原定方針」提問,楊供稱,在不同時期,對「原定方針」有不同理解,而楊早上提及的,正是《國安法》之後黎所撰寫的文章。控方再問,那麼《國安法》實施前,楊又有何理解?楊回應指,在 2019 年反修例運動期間,黎的文章亦「睇到佢一啲原則嘅」。他指黎的專欄「成敗樂一笑」於星期日刊登,當時的大規模遊行示威,大多發生於星期日,「所以黎生文章好直接呼籲當日上街嘅,咁我當時寫文章、揀論壇文章,會以鼓勵市民上街為主題。」

控方展示 2020 年 9 月黎與楊之間的對話,當中黎著楊「請回電」,隨後楊向黎發送文章連結。黎再發送圖片訊息,當中顯示為簡體字「歷史」的教科書,附上文字「今天高一新生分到手的最新版本的《歷史》課本」,又展示課本的其中一頁。黎在訊息指,「李平,這是最新出版的教科書與你給我的訊息不同,你可以解釋清楚嗎?」楊回覆,「這是十一屆六中全會的決議。習近平 2018 年教科書改為艱辛的探索,刪去毛澤東錯誤字眼,引爆海內外不滿,近期又縮番,用六中決議」。

楊在庭上解釋,當時黎正在撰寫有關毛澤東的文章,黎著他提供資料,楊於是提供中共十一屆六中全會決議的內容。但黎「自己睇到教科書新版本嘅講法唔同」,所以楊在訊息中再作解釋。

13:06 午膳休庭

12:45 楊:黎文章觀點「就係我寫稿、揀稿嘅指引」

控方展示 2020 年 8 月 3 日張劍虹向楊發送的訊息,提及「政府通緝多名海外人士,說他們違反國安法,如果他們來稿,我們也不方便付稿費。內容當然也按原定方針把關」。楊指,當時他理解為,擔心如提供稿費,可能會被視為《蘋果》「支持被通緝人士」,所以有相關安排,但楊指後來沒有收到被通緝人士的來稿,所以沒有相關問題。

控方再問,訊息中提及的「按原定方針把關」意指甚麼?楊解釋,《蘋果》沒明文制定,但《國安法》生效後,楊留意到黎在專欄中多次提到《國安法》。楊形容,「從一個編輯角度去睇,我覺得有啲標題係好好嘅,所以好深刻。例如〈時間就是武器〉、〈大時代快將來臨〉」。

楊續指,當時大家都知道,黎撰寫的文章「冇人夠膽改佢」,形容文章「好真實反映到佢嘅觀點同立場」。楊稱,其中文章談及制裁,指美國與西方國家「對中港官員嘅制裁唔會緩和落嚟。因為美國對華政策嘅調整,短時間唔會逆轉。美國制裁對中國經濟嘅影響好深遠嘅。」楊認為,當時黎的文章觀點「就係我寫稿、揀稿嘅指引」,即所指的「原定方針」。李運騰澄清,所以「原定方針」即是黎在文章提供的觀點?楊確認。

12:20 楊:《國安法》後寫手減少
有作者指不知紅線如何畫

控方圍繞 WhatsApp 群組「國安法應變委員會 」對話提問。楊確認當時社長張劍虹、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執行總編輯林文宗等人均在群組內。

控方再引述羅偉光與楊之間的對話,羅於 2020 年 7 月 6 日向楊發送圖片訊息,圖中為專欄作家古德明的文章,當中標題為「國安法下,唯有擱筆」。羅問楊「真係唔寫」、「咁大壓力?我叫同事寫段新聞」。楊回覆,「依家都冇乜來稿,正周圍搵人。請幫手介紹啲。都係唔好出新聞,費事嚇親其他作者」。羅回應「唔寫大家都睇到喎」,以及「會有些人可以寫,不過唔出名,古德明有名氣些,佢冇停明報。」楊再回覆「唉,啲人話到明唔敢幫蘋果寫。肥佬一直要我搵多啲北京人寫,人哋真係唔敢,稿酬又唔吸引。」

控方再問,楊曾供稱《國安法》實施後《蘋果》寫手減少?楊在庭上解釋,當時只有古德明表明不再撰寫專欄,但當時「自由來稿」亦有減少,因為寫手及專欄作家均擔心「《國安法》條紅線唔知點畫,所以我當時建議唔好寫新聞,廢事嚇親人」。楊又指,有作者覺得幫《蘋果》寫稿,「風險特別高」,故在訊息中,楊亦提及「老闆叫我搵人寫內情,作者都係覺得風險好高,唔敢寫」。

控方指,楊早前供稱 2020 年 7 月 17 日的飯盒會中,曾提出寫手減少的問題。楊確認,又指所以黎指示他尋找海外作者撰文,因為本地作者擔心有風險,而海外作者顧忌較少。

12:11 楊:與馮偉光有交流但不干涉工作

控方圍繞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盧峯)的角色提問,楊周一供稱他與馮的辦公室相鄰,二人不時會交流。楊補充,二人不會談及英文版事宜,因為馮「係比較專業嘅一個人,佢唔會干涉我論壇版嘅嘢,我都唔會干涉佢英文版嘅嘢」。

控方又問,中文文章會經過甚麼程序,才成為英文版文章?楊解釋,一般而言,會把當日文章「菜單」告知馮,「佢點樣揀我就冇過問嘅」。控方再問,當馮偉光負責英文版時,他有否按照黎的想法行事?楊指,「我睇到係有」。

法官李運騰問,當時黎提出甚麼意見?楊憶述,黎在飯局中提出要增加他本人及《蘋果》的影響力,同時吸引美國及世界輿論,關注香港人權狀況,黎又指不擔心被捕,而後來英文版所選擇推出的內容,「係比較關注香港人權狀況」。

控方再問,由誰負責選擇及翻譯英文版文章?楊指由盧峯負責。李運騰追問,那麼當馮偉光(盧峯)未重返《蘋果》時,是由誰負責相關職務?楊憶述,當時由港聞或國際版同事聯絡他本人。

13:06 午膳休庭

12:45 楊:黎文章觀點「就係我寫稿、揀稿嘅指引」

控方展示 2020 年 8 月 3 日張劍虹向楊發送的訊息,提及「政府通緝多名海外人士,說他們違反國安法,如果他們來稿,我們也不方便付稿費。內容當然也按原定方針把關」。楊指,當時他理解為,擔心如提供稿費,可能會被視為《蘋果》「支持被通緝人士」,所以有相關安排,但楊指後來沒有收到被通緝人士的來稿,所以沒有相關問題。

控方再問,訊息中提及的「按原定方針把關」意指甚麼?楊解釋,《蘋果》沒明文制定,但《國安法》生效後,楊留意到黎在專欄中多次提到《國安法》。楊形容,「從一個編輯角度去睇,我覺得有啲標題係好好嘅,所以好深刻。例如〈時間就是武器〉、〈大時代快將來臨〉」。

楊續指,當時大家都知道,黎撰寫的文章「冇人夠膽改佢」,形容文章「好真實反映到佢嘅觀點同立場」。楊稱,其中文章談及制裁,指美國與西方國家「對中港官員嘅制裁唔會緩和落嚟。因為美國對華政策嘅調整,短時間唔會逆轉。美國制裁對中國經濟嘅影響好深遠嘅。」楊認為,當時黎的文章觀點「就係我寫稿、揀稿嘅指引」,即所指的「原定方針」。李運騰澄清,所以「原定方針」即是黎在文章提供的觀點?楊確認。

12:20 楊:《國安法》後寫手減少

有作者指不知紅線如何畫

控方圍繞 WhatsApp 群組「國安法應變委員會 」對話提問。楊確認當時社長張劍虹、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執行總編輯林文宗等人均在群組內。

控方再引述羅偉光與楊之間的對話,羅於 2020 年 7 月 6 日向楊發送圖片訊息,圖中為專欄作家古德明的文章,當中標題為「國安法下,唯有擱筆」。羅問楊「真係唔寫」、「咁大壓力?我叫同事寫段新聞」。楊回覆,「依家都冇乜來稿,正周圍搵人。請幫手介紹啲。都係唔好出新聞,費事嚇親其他作者」。羅回應「唔寫大家都睇到喎」,以及「會有些人可以寫,不過唔出名,古德明有名氣些,佢冇停明報。」楊再回覆「唉,啲人話到明唔敢幫蘋果寫。肥佬一直要我搵多啲北京人寫,人哋真係唔敢,稿酬又唔吸引。」

控方再問,楊曾供稱《國安法》實施後《蘋果》寫手減少?楊在庭上解釋,當時只有古德明表明不再撰寫專欄,但當時「自由來稿」亦有減少,因為寫手及專欄作家均擔心「《國安法》條紅線唔知點畫,所以我當時建議唔好寫新聞,廢事嚇親人」。楊又指,有作者覺得幫《蘋果》寫稿,「風險特別高」,故在訊息中,楊亦提及「老闆叫我搵人寫內情,作者都係覺得風險好高,唔敢寫」。

控方指,楊早前供稱 2020 年 7 月 17 日的飯盒會中,曾提出寫手減少的問題。楊確認,又指所以黎指示他尋找海外作者撰文,因為本地作者擔心有風險,而海外作者顧忌較少。

12:11 楊:與馮偉光有交流但不干涉工作

控方圍繞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盧峯)的角色提問,楊周一供稱他與馮的辦公室相鄰,二人不時會交流。楊補充,二人不會談及英文版事宜,因為馮「係比較專業嘅一個人,佢唔會干涉我論壇版嘅嘢,我都唔會干涉佢英文版嘅嘢」。

控方又問,中文文章會經過甚麼程序,才成為英文版文章?楊解釋,一般而言,會把當日文章「菜單」告知馮,「佢點樣揀我就冇過問嘅」。控方再問,當馮偉光負責英文版時,他有否按照黎的想法行事?楊指,「我睇到係有」。

法官李運騰問,當時黎提出甚麼意見?楊憶述,黎在飯局中提出要增加他本人及《蘋果》的影響力,同時吸引美國及世界輿論,關注香港人權狀況,黎又指不擔心被捕,而後來英文版所選擇推出的內容,「係比較關注香港人權狀況」。

控方再問,由誰負責選擇及翻譯英文版文章?楊指由盧峯負責。李運騰追問,那麼當馮偉光(盧峯)未重返《蘋果》時,是由誰負責相關職務?楊憶述,當時由港聞或國際版同事聯絡他本人。

11:29 休庭

10:55 楊:英文版翻譯論壇版專欄文章

控方展示楊清奇與《蘋果》前總編輯羅偉光的 WhatsApp 對話,其中羅請楊向論壇版作者關焯照和劉細良查詢,英文版的作者簡介有否問題。

楊解釋,當時英文版打算翻譯論壇版的專欄文章,羅遂撰寫英文版作者簡介,並請楊向作者確認。楊又指,劉細良的立場為支持民主派,因另一作者李怡後期稱年紀大,無法每日撰寫文章,黎智英遂透過前副社長陳沛敏,著楊邀請劉細良撰文。

控方續指,羅偉光在 2020 年 6 月 4 日向楊提及,當日的評論節目以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會見王丹及表揚天安門母親為主題,著楊訪問與蓬佩奧會面的人士,找人撰寫評論及分析,並指會於英文版刊出。

控方指,楊回覆稱「都係請中國版照樣搵林和立或夫子評」,問及上述作者是何人?楊稱,「我覺得個作者同案情無關 … 兩個作者身分同呢件案件冇關,唔需要披露佢哋身份。」法官李運騰問,上述人士是否專欄作家,其立場是甚麼?楊指,兩人均是較資深的中國問題專家,立場比較中立。

控方續引述 WhatsApp 對話,羅偉光著楊找人正面評價「美國國務卿會見王丹」一事;楊確認最終邀請潘小濤撰文。

控方另引述黎智英與楊清奇於 2020 年 6 月 4 日的對話,黎問當日有甚麼新聞可在 Twitter 刊出;楊回應指包括天安門母親拜祭子女、及抗命軍長違抗鎮壓命令被開除。

10:21 楊清奇稱黎要求找有份量及有內幕消息的人撰文

控方展示黎智英於 2020 年 5 月 29 日的 WhatsApp 語音訊息,當中黎稱:「習近平呢佢嘅鴻圖大黨(計)呢…佢就有一路一帶啦,2025 啦⋯就 2020 年脫貧啦⋯你睇睇佢有冇佢啲鴻圖大計啲計劃可唔可以寫一寫畀我呀?因為我寫緊稿⋯係囉因為你對呢啲嘢熟…你同我查一查唔該你。」

楊指,黎智英經常就其專欄,著他搜尋資料,例如《國安法》問題、中共權鬥及南韓光州運動。

控方續指,楊清奇於 6 月 12 日發訊息予黎,提及已找「北京高瑜」、「南方都市報前主筆長平」為《蘋果》英文版撰寫評論,「新京報前總編輯程益中」則尚未有時間撰文。黎智英回覆指,著楊盡量找有份量及有內幕消息的人,「不只是感想而是有寫情(內情)的」、「可以找到人分析習李權鬥浮面的內情嗎?」

楊解釋,「北京高瑜」及「南方都市報前主筆長平」同樣是資深傳媒人,主要撰寫中國新聞的評論。楊指,他物色的人選均撰寫評論,而非有關內幕消息,不符黎的要求。

10:04 楊清奇續作供

第三名從犯證人、前《蘋果》主筆楊清奇第二日作供,控方由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負責主問。

控方展示楊清奇與黎智英的 WhatsApp 對話,其中於 2020 年 5 月 25 日的對話,黎智英稱:「李平兄,以(與)律師談過每月從我私人戶口支付 1 萬天(元)給我作為供 Twitter 報酬,小心些是可以的,我將每月安排付款給你。謝謝,黎。」

楊指,黎早前談及會每月支付 1 萬元予他,作為 Twitter 供稿的報酬。楊笑稱:「不過後來一分錢都冇畀過。」控方問,對話中所述「小心些是可以的」是何意?楊表示沒問過黎智英,但他理解是 Twitter 供稿是兼職工作,而楊作為《蘋果》全職員工,「佢畀唔畀錢,都係照佢指示去做嘅。」

控方續問,對話顯示楊回覆稱:「卑職自當盡力,共擔輿論之責」,問此句何意?楊指,黎智英提及開設 Twitter 帳戶是為加強黎及《蘋果》的影響力,影響公眾輿論,故楊視供稿為「共擔輿論之責」。

10:04 開庭

案件編號:HCCC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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