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指食環署轉介食肆牌照申請延遲

審計署就食環署有關食物業處所發牌及規管工作進行審查,發現食環署將食肆牌照申請的個案轉介時出現延遲、申請審查小組會議經常沒有召開、以及對服務表現的匯報並不完全反映實況。 審計報告指出,2021和2022年50宗處理時間偏長的牌照申請中,轉介其他部門徵詢意見的時間,超過所訂時限。有30宗食肆牌照申請,首次轉介共89 次,當中35次轉介時間,超出3個工作天的時限。另外,50宗涉及申請人對設計圖則修改的申請中,有61次經修改圖則的處理工作,未有在指定時限內完成,最長延遲了173 個工作天。 另外,食環署會按需要召開「申請審查小組」會議,為便申請人了解發牌條件。審計署發現,2018至2022年期間,預定有 8945宗申請召開小組會議,但當中只召開75次會議,比例不足1%。在30宗食肆牌照申請中,所預定的小組會議,全部沒有如期召開。而食環署在衡量服務表現準則達標情況時,即使申請審查小組會議最終沒有召開,亦當作「達標」計算。 審計報告又發現,50宗新食物業牌照申請和10宗新設置露天座位許可申請中,有衡量服務表現準則不達標的情況,但食環署卻匯報為「100%達標」。報告批評,食環署的服務表現匯報過程涉及大量人手程序,不但費時,亦容易出錯。 審計署建議食環署採取措施,確保適時將申請轉介予其他部門以及處理經修改的設計圖則;改善與其他部門的協作,包括適時發出催辦信,以及鼓勵使用電子轉介系統等。食環署署長回應指,大致上同意審計署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