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林定國:區議會將來一定不能行使政治權力

特區政府上星期提出完善地區治理建議方案,包括修例重塑區議會的組成及職能,以回復《基本法》第97條下的定位,即作為「非政權性的區域組織」。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接受本台專訪說,區議會將來一定不能行使政治權力,而按《基本法》則有兩大職能,包括就地區管理或其他事務接受特區政府的諮詢,以及提供文康等地區服務。 至於區議會工作是否回歸20多年來,一直違背《基本法》立法原意,林定國回應說,第六屆區議會部分區議員行為及表現,實際上並非履行第97條規定的職能,形容政府「經一事、長一智」,需要完善有關制度,因此他不認為過去出現涉及違背或偏離的問題。 林定國又指,區議員將來並非「啦啦隊」,因為諮詢工作屬雙向,區議員收集及反映民意前,亦需要先向市民解釋政府政策。 至於區議員可否以遊行集會形式反映市民的反對聲音,林定國強調,政府願意聽取不同聲音,但希望聽取更多建設性的意見。在表達方式上,他重申遊行集會受《基本法》保障,但有關自由並非絕對,受到法律規範,相信只要按現行法律進行,便沒有大問題。 被問到會否呼籲民主派參選,林定國說,不會針對某部分人士作出呼籲,重申政府改革區議會是希望吸納有心有力人士,如果有關人士願意真誠付出時間及精力,履行《基本法》第97條下區議員的責任,制度容許不同人士參選。 對於政府會否考慮委任民主派背景人士擔任區議員,林定國說,無論甚麼背景人士,政府委任前都會考慮能力、經驗等各方面因素。 林定國又說,由於現屆區議會任期在今年底完結,時間上有迫切性,政府正馬不停蹄進行相關解說工作,並盡快提交修例草案,他有信心在立法會暑假休會前通過修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