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點燃煙花左右揮舞 火舌亂竄嚇窒途人

【on.cc東網專訊】人類總要重複同樣的錯誤!本港相隔5年再次復辦10.1煙花匯演,吸引數以萬計的市民到維港駐足觀看。不過,似乎有人不甘港府專美於前,私下點燃煙花,雖然為夜市中增添節日色彩,卻令旁人擔心,萬一火花落在路旁點燃雜物,容易造成火警。

網上近日流傳的影片可見,一名打扮清涼的青春少艾在馬路旁點燃「線香型煙花」,並以手持之、左右揮舞,狀甚興奮。場面引來友人陣陣叫好聲,形容「好似去咗蘭桂坊咁樣喎」。少女及一眾友人固然玩得興奮,難為一名踩單車經過的途人,眼見前方突有火舌竄出,不禁嚇至停車,以策安全。影片至此完結,未知後事發展及具體時間。

根據香港法例第295章《危險品條例》第6條,除非領有相關牌照,否則任何人製造、儲存、運送或使用任何危險品均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被判監禁6個月及罰款2.5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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