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港大陸人士下月1日起 可申請許可赴台

【on.cc東網專訊】台灣陸委周四(24日)公布恢復兩岸觀光旅遊的計劃,包括由下月恢復旅居及留學第三地陸籍人士可申請許可赴台觀光。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香港)周五(25日)更新網頁資訊,旅居香港的大陸地區人民赴台觀光,下月1日起恢復受理申請。

據公布,持大陸護照(有香港居民身份證)或香港簽證身份書的居港大陸人士申請赴台觀光,須於境外人士線上申辦系統申辦入台證,網上填寫申請書,上載照片及應備文件,辦理時間為5個工作天。該辦事處建議取得入出境許可證後,再安排行程購買機票或船票,經核准後自行上網以信用卡繳費及彩色打印入台證。

單次入出境許可證效期自核發日起3個月內有效,一年多次入出境許可證效期自核發日起1年內有效,均不得申請延期。入台後停留期間自入境的翌日起不得逾15日,每年在台觀光總停留時間不得逾1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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