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處離世年內修例放寬 家屬冀末期病人「有得揀」 禮儀師:好多人唔想喺醫院走

當生命進入倒數階段,不少人都想在熟悉的環境下安詳度過,但在家或在院舍離世必須符合相關要求,一直難以普及。政府正就「在居處離世」草擬修訂《死因裁判官條例》,預計今個立法年度提交審議,新修訂將放寬末期病人在院舍離世的規定,有望令更多長者受惠。

曾為家人安排在家離世的家屬表示支持,希望末期病人有更多選擇;有殯葬禮儀師料短期內院舍做法未必有太大改變,但長遠有望令更多末期病人在溫暖熟悉的環境下離世。

陳培興上門為先人處理後事時,會帶備毛巾為先人清潔遺體、潤膚霜則護理先人臉部,以便遺體移送至殮房後,有更理想的保存效果;至於帽子、眼鏡及口罩,則是低調運送先人移離居所時的道具。
陳培興上門為先人處理後事時,會帶備毛巾為先人清潔遺體、潤膚霜則護理先人臉部,以便遺體移送至殮房後,有更理想的保存效果;至於帽子、眼鏡及口罩,則是低調運送先人移離居所時的道具。

修訂將簡化末期病人於院舍離世安排

根據現行《死因裁判官條例》,若病人被診斷患有末期疾病,或在離世前 14 天內獲一名註冊醫生診治,其後於家中死於自然,就無須向死因裁判官報告;不過,若病人居於安老院舍,即使符合上述情況,仍須通過警方向死因裁判官報告,有需要會進行調查及驗屍,因此不少院舍現時會傾向將病況轉差的院友送往醫院。

是次修訂容許居於院舍的人士,若被診斷患有末期疾病、在離世前 14 天內獲一名註冊醫生診治、並由該醫生作出最後診斷及確定死因,就無須向死因裁判官報告。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上月提到,有關居處離世的立法草案已完成公眾諮詢,將於今個立法年度交予立法會審議。

現時本港約 6 萬人居於院舍。中大醫學院賽馬會公共衞生及基層醫療學院曾有調查發現,若預料在一年內死亡,58.4% 的受訪長者選擇在家中接受晚期照顧,23.7% 選擇在院舍或善終機構,只有 17% 選擇在醫院度過最後日子。

政府計劃修訂《死因裁判官條例》内容
政府計劃修訂《死因裁判官條例》内容

母親彌留家中 兒女相伴

居處離世在本港一直難以普及。Lilia 的母親去年底確診末期癌症,癌細胞擴散到多個器官。Lilia 接受《Yahoo新聞》訪問時說,母親不希望進行任何入侵性治療,最後選擇了舒緩治療,今年 3 月初母親情況轉差,一度需入院,出院後病況急轉直下,母親明言不想再入院。Lilia 與家人商量後,決定聯絡相關機構,為母親安排在家離世,「我媽咪都係一個幾鍾意熱鬧嘅人,如果要佢自己一個喺醫院,佢都應該有好多擔心同害怕喺度,都有表達過畀我哋聽,佢好驚要再去醫院」。

她和弟弟兩人在家輪流照顧母親,由醫生上門診症、評估情況及處方藥物,其他醫療支援包括插尿喉及家用氧氣機等。Lilia 坦言,曾想過母親病況再差時是否要送院,亦曾詢問醫生意見,當時正值疫情高峰期,「醫生講過一句我好記得嘅,佢話媽媽去到急症室其實都會唔舒服,不過係你睇唔到,同埋等佢去急症室,可能真係要到恩恤探訪,最後𠴱面先可能見到,咁對我哋嚟講又夠唔夠?我媽又捨唔捨得?」

這是 Lilia 在台灣當交流生時,寄給媽媽的明信片,「直到而家佢返咗天家,我都想同佢講,唔使擔心,我會照顧好自己」。
這是 Lilia 在台灣當交流生時,寄給媽媽的明信片,「直到而家佢返咗天家,我都想同佢講,唔使擔心,我會照顧好自己」。

他們遂貫徹母親在家離世的決定。回憶母親彌留當晚,Lilia 握著媽媽的手陪伴上半夜,弟弟則守著下半夜,翌日早上弟弟無法再探測到母親脈搏,醫生中午抵達證實母親已離世。殯葬禮儀師同日下午上門護理遺體。Lilia 說,家屬可參與護理過程,為媽媽塗上潤膚膏,選擇喜愛的衣物,再以輪椅低調將媽媽送上靈車,整個過程約在傍晚 6 時前完成。

作為過來人,Lilia 期望修例後,可為病人及家屬提供更多選擇,「我唔敢講在家離世係最好嘅方式,但如果畀人知有呢個選擇,或者可以考慮嘅選擇,起碼我有得揀囉」。她亦關注,在院舍離世的程序及細節,譬如醫生診症及看護如何配合院舍安排,政府會否提供支援等。她特別指出,目前即使病人及家屬希望在居處離世,也難以獲取相關資訊。

Lilia 說,安排母親在家離世,要和家人輪流照料母親,「過程好辛苦,但好值得」。
Lilia 說,安排母親在家離世,要和家人輪流照料母親,「過程好辛苦,但好值得」。

禮儀師:好多人都唔想喺醫院走

「好多人都唔想係醫院離世,冷漠嘅陌生環境、附近病人嘅影響、醫院嘅食物、私隱度又唔高,有時因為怕病人整到喉管,要將病人縛手縛腳,好少人會想係醫院走」。一直推動居處離世的殯葬禮儀師陳培興接受《Yahoo 新聞》訪問時指出,大部份人都希望在溫暖而熟悉的地方離世,相比醫院,長居院舍的病人更希望在院舍離世,「有人陪佢傾計,照顧佢需要,院舍裡面會有佢嘅朋友,又唔擔心會影響到屋企人」。

對於今次修訂放寬居處離世規定,陳料未必會令院舍在短期內改變一貫做法,但估計隨著需求增加,以及公眾對居處離世的認識增加,加上醫院臨終床位緊張,在未來 5 至 10 年間,慢慢會有院舍願意提供相關服務。

政府規定 2017 年 9 月起籌備中的資助或合約安老院,均須設有晚期護理房間,讓彌留的院友可於房內安詳離開。陳指出,若院友享有私隱度較高的空間,離世安排也可效法在家離世的做法。現時在家離世個案家屬會安排殯葬禮儀師會上門護理遺體,亦會讓家屬參與過程,很多時家屬會一邊細訴先人生前情況,一邊為先人抹身或塗上護膚霜。類似的道別過程較緊急送院更令居於院舍的長者釋懷,減低對死亡的恐懼。

陳培興認為,若有一定市場需求,院舍便有誘因提供末期病人在院舍離世的服務。
陳培興認為,若有一定市場需求,院舍便有誘因提供末期病人在院舍離世的服務。
Lilia(左)及 陳培興(右)均認為,修例可為病人及家屬提供多個選擇。
Lilia(左)及 陳培興(右)均認為,修例可為病人及家屬提供多個選擇。

在家離世過程及注意事項

  • 病人及家人取得共識

  • 有 2 至 3 名照顧者,可照顧病人至臨終

  • 聯合相關機構安排註冊醫生上門診症及評估情況,並提供病人醫療支援如止痛藥及氧氣機等

  • 病人在彌留時或離世後通知機構,一般在 24 小時內註冊醫生會確認病人離世並簽發死因醫學證明書及醫學證明書

  • 病人離世後,殯葬禮儀師會在到場整理遺體並幫忙移送至殮房

資料提供:殯葬禮儀師陳培興